六藝君子 wrote:
又在造謠了1. 新通...(恕刪)


59條5有啥問題 你自己看嘛~



老子不爽去給你垃圾立委問話 這樣也不行喔?
六藝君子 wrote:
藐視國會唯一的發生地...(恕刪)


是啊 你都不考慮實務的問題

我住高雄 被你立院叫去問話 不管發生啥事
反正你立委多數決判定我藐視國會
(坦白說 很多人 不想被不爽的人問話 也很正常)

然後我不服 所以就只能自己花錢到台北高等法院打行政訴訟

跑了1~2年 砸了十幾萬請律師

然後法院才判我勝訴免出錢...

這是一個百姓該接受的"禮遇"嗎? 你再講? 要不要臉啊?
YC_Jiang wrote:
老子不爽去給你垃圾立委問話 這樣也不行喔?

剛才唬爛由議員投票定罪被抓包
現在改口稱老子就是不爽說
可以啊
任何人有權保持緘默
由刑事法院三位法官
裁判你的不爽說話是純粹自身意志
或是為了隱瞞不法利益對三權分立之一的最高民意機關故意欺騙
YC_Jiang wrote:
59條5有啥問題 ...(恕刪)


沈伯洋的東西你也信?
一個跌倒直接拿頭去撞地板的話你也信???


我告訴你, 沈伯洋錯在那裡:

59-5 的條文全文是當接受詢問或調查的時候

綠粹直接把詢問拿掉, 然後再造謠

知不知道這兩個差別在那裡?

最後, 國會是國家最高政權機關, 代表人民
這是民主制度的精神

綠粹現在攻擊人民選出來的國會, 說立委有多爛又多爛, 想要跟國會硬幹
這才是真正的謀殺民主 !!!

跟你的女長官說, 即使她昇了少將, 也不容許這樣公然搞納粹, 懂 ?
六藝君子 wrote:
綠粹都可以執政, 搞...(恕刪)


你對綠營執政有問題 請用"正當法律程序"去解決

不可以因為你辦不出你想要的結果 就是搞違憲擴權

這點你看過去真調會被判多少違憲就知道了

舉例來說當年真調會想要"動用檢察官"來幫忙辦事起訴

這當然是侵害了司法院的職權 怎能這麼做呢?

這次國會擴權法案最大問題 就在你強行擴大權力
侵害到人民基本權(例如緘默權) 甚至還侵害到其他機關權利(如監院的調查權)

當然有問題..

你能說為了辦"高端弊案" 所以把你"立院認定"相關人等 抓來立院拷問一翻
然後得到"實質正義"嗎?(假設真有這回事)

任何法治國家的百姓都知道不可以 沒有程序正義 就無實質正義....

程序正義也不是你說就算 更不是符合立院立法程序就算...
YC_Jiang wrote:
反正你立委多數決判定我藐視國會


"立委多數" 代表國家, 代表人民

廢話, 你當然要尊重

當然納粹就是以鬥爭國會起家的
YC_Jiang wrote:
程序正義也不是你說就算 更不是符合立院立法程序就算...



對對對, 程序正義綠粹說了才算, 多數民意跟超過七成大學生的意見都不算.
六藝君子 wrote:
沈伯洋的東西你也信?...(恕刪)


你又錯了...

國會是人民代表沒錯 但不是"最高司法代表" 所以要定人罪用國會決定
本身就很不妥當.....

而且還是用這麼點多數決來確定 更是大大不妥...

難道你不知道立法院本身就是"立場決定"?
(敢講不是? 我吐這爛人一把口水!)

你說今天藍白用擴權法案來辦"高端弊案"可以
那麼下次綠營要再掌握多數 就來辦與藍營關係較好的"XX金控"
大家各持立場 各顯神通 國家機器是這樣玩的嗎?

你只覺得把綠營辦起來好棒棒 沒想到這樣機制一打開
就像罷免案開下去大家玩得不亦樂呼 後果堪慮?

哪個民主國家是這樣搞的?

形象惡劣 又沒有節制傳統的國會 你要給這種武器讓他們惡鬥? 在想什麼啊?
六藝君子 wrote:
對對對, 程序正義綠...(恕刪)


這你又錯了....

程序正不正義 跟人數沒有關係... 跟立院席次更沒關係

就像當年藍營多數成立真調會(我相信大部份民意也"還算支持")

但真調會的組成最後發生違憲問題 這是法理事實 與多數/程序根本沒關係啊...

我只針對兩個問題:

1. 法理上合憲否

2. 這種法律有沒擾民甚至侵害人權事實?

正常人都可以得到該有的結論.... 如此而已...
YC_Jiang wrote:
老子不爽去給你垃圾立委問話 這樣也不行喔?


現在就是國眾兩黨的國會改革就是大喇喇的侵犯人權
這次違憲擴權法案的闖關過程中,黃國昌所犯的錯誤,除了程序不正義跟實質內容完全就是惡法之外,他甚至連最基本的改革順序都搞錯。
在五權分立的憲政體制下,調查權是屬於監察院的權限。即使不談程序正義跟實質內容的問題,若真要落實國會調查權的改革,首先該做的一定是修憲廢除監察院,這樣才能讓調查權重新回歸立法權,也才能開始探討法案的實質內容。
如果沒有達成先修憲廢除監察院這個大前提,不管修法程序再正義,法案實質內容再完美,都永遠會侵犯監察權,永遠會違反權力分立,也永遠都註定會被宣告違憲。
然而現實中的黃國昌是怎麼做的呢?他是先跟國民黨聯手修法侵犯監察院的調查權,直到法案通過了才開始宣稱下一步是要修憲廢除監察院,次序根本就顛倒了。
會有這麼離譜的順序倒置,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黃國昌其實也知道修憲成功的機率微乎其微,如果按照正常的順序,根本不會有機會成功廢除監察院,也沒有進入到修法階段的可能性,他無法對傅崐萁交代,也沒有在立法院表演的舞台。
但是如果跳過修憲,直接開始修法,只要藍白聯手就可以用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到時候他再出來喊要廢除檢察院作秀一下就好了。這樣他不但可以公報私仇修理民進黨、累積跟國民黨利益交換的政治籌碼、也可以搶盡新聞版面博聲量,滿足其虛榮心跟進一步孤立柯文哲,可謂一舉數得。即使日後被宣告違憲,他還可以帶風向抹黑大法官跟民進黨,反正無論他再怎麼鬼扯,昌粉都會照單全收。
黃國昌為了政治算計,竟然連這種常識性的錯誤都會犯,他法學博士頭銜上的漆,已經掉滿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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