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官預估共軍入侵情況台灣人「10%投降、20%逃走、70%抵抗」

Goldenwolf wrote:
中華民國司法院618號釋函是:

傻孩子別移花接木
院字第618號是司法院一般法律解釋
釋字第618號才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Panchrotal wrote:
看來又是一個沒看到中...(恕刪)

五毛解釋中華民國法律。。。。哈哈!
民國九十五年,西元2006年。。。。五毛別在做夢了
Goldenwolf
既然你知道,就貼出來給大家看吧[^++^] 看與你說的有沒有一樣呀
愛。回。家 wrote:
五毛解釋中華民國法律。。。。哈哈!

司法院大法官也是五毛?

愛。回。家
匪區的韭菜誰有辦法依此法律取得中華民國護照?所以你別做夢了。。。五毛解釋是無效的
那還不快點?還在等什麼?

跟你的台獨金孫說啊!

選什麼中華民國總統?

沒種是嗎?

你也別去投票呀!

去了我笑你!

SPITFIRE02 wrote:
中華冥國已經滅亡,所...(恕刪)
tzechiny
SPITFIRE02 我聽你這無國籍的浪人幹嘛?還不快回你公園的紙箱裡作夢?
Sidannaisi
SPITFIRE02快撕了你中華民國護照和身份證,拿著已經亡國的證照,這不是白癡智障嗎?你應該不是智障吧?
LIKE-SEIKO wrote:
那 烏俄戰爭 也沒看到 老美為了亞洲霸權與俄國開戰呀
頂多送些軍武


你是說歐洲霸權吧,美國不會為了前蘇聯附庸國出兵
軍援烏克蘭已經善盡世界警察的義務了
想測試歐洲霸權?那就打一下北約波蘭看看,
但是布丁大帝似乎不敢也

拜登去年訪日,與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東京會談後的聯合聲明指出
重申台灣海峽和平與穩定的重要性是國際社會和平與繁榮不可或缺要素

推動「自由開放的印度太平洋」拜登與岸田認為
不管歐洲是否正處於危機中,印太地區對全球的和平
安全及繁榮極為重要,兩人都同意要一同推動自由開放的印太共同願景

你覺得美日領導人在日本談台海問題為了什麼
這已經是整個亞洲的區域霸權的問題
美國老大絕對不能抽手不管
LIKE-SEIKO wrote:
扣掉半導體 那你說...(恕刪)


台灣的半導體是這十年來才爬到世紀第一

敢問在此之前美國保護台灣什麼?

823砲戰是老蔣守下來的沒錯..

但你要知道 美國本來就"不支持"台灣維持海峽中線以西領土..

理由很簡單 一來防守不易 二來那些領土不是"日本放棄"的台灣附屬領土...

政治上美國不想要老蔣的中華民國 再跟過去搭上關係... 畢竟中華民國已經"實質滅亡"..







美國肯保衛台灣當"反共"的基地(政治上)與第一島鏈戰略要地
但它不願意再介入中國大陸的領土紛爭 所以也嚴拒老蔣反攻大陸 懂否?

所以你看到了.... 中國從不敢對著海峽中線以東的台灣領土攻擊
因為這才是真正美國的紅線....

還記得上次台海危機 共匪把飛彈丟進高雄外海吧
美國有沒出動部隊給予"嚴厲警告"?

台積電不是只有台灣的台積電 它也是全球半導體產業鏈創造出來結果...
台灣人是沒理由想獨佔據為己有拿翹..
你以為沒有上下游半導體產業鏈支持 光靠台灣掌握的部份 台積電玩得起來嗎?

且不說可不可以...
如果台灣是這樣的國家 美國也絕不會把產業鏈架在台灣這種比老蔣還大膽
敢要脅老大的小弟身上..

要知道 老蔣就算私下把美國罵得狗血淋頭 台面上還是對美國畢恭畢敬
還炒作疑美反美論? 他比誰都知道利害 就是一群染紅的徒子徒孫不懂而已....

事實上因為在國外生產成本太高 所以也不可能把整個台積電搬出台灣
台灣只能搬出一部份產能 保持緊急時對各國的供應不至於完全中斷....
實際上台灣丟失 問題仍然比當年丟失科威特還嚴重....

我這樣說吧 就引用已故台獨大老黃信介說法: 統一可說不可做 獨立可做不可說
同樣道理 美國保護台灣也是"可做不可說"
你只要知道結果就好了 人家怎操作關你啥事? 你是有能力也真想介入什麼嗎?
連自己保護自己都還要打問號的國民 是夠資格跟美國談論怎保護台灣? 介入美中不公開的暗盤?

等你先像老蔣一樣 堅定不移站邊美國 老美說一 你不敢做二 再來談不遲....

再講一次:

台灣沒有資格過問美國怎保護台灣 台灣的資格只夠等著美國要不要賣掉你而已
由美國來判斷你台灣還夠不夠資格接受保護 台灣人能做的 就是扮演好看門狗及產業鏈供應的角色
不要站錯邊 理論上你就能活得很久很久.... 久到共匪能夠像英國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
奪取海上霸權後 美國才放棄你....

不合理嗎? 合理得很 因為你爛啊.... 在美國人來看 連自己家園都沒保衛意志的國民
叫美國大兵來保護 本來就是很爛的國民 就像阿富汗政府一樣....
當然是以美國的利害及力量 來決定何時放棄或賣掉你 奇怪?

去看看美國怎支持敢於一戰的以色列跟烏克蘭的 再看看老美放棄的國家又是什麼光景?(南越 阿富汗)
不就知道了 美國人一向很講道理的 只是你有沒讀懂而已....
Panchrotal wrote:
司法院大法官也是五毛...(恕刪)

五毛看看民國幾年?。。。懂嗎?
眾多匪區韭菜們,自行解釋中華民國法律,堅稱他們是中華民國國民。。。。也要看台灣政府認不認。
行政院會出這公文,是因為某年有匪區的韭菜來台旅遊,發生意外申請國賠。
最高法院判決國賠,行政院才出公文,推翻這項國賠。。。。
所以五毛們別老是做夢,以為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政府是不承認的
Panchrotal
你知道刑法好幾條是民國24年用到現在嗎
愛。回。家
中華民國法律不是由五毛解釋的,請勿浪費時間
Panchrotal wrote:
司法院大法官也是五毛...(恕刪)


呵呵,看解釋函得看完整,別只會選自己喜歡的文字看
這則大法官解釋是在說明中國大陸地區人士經允許來台灣後,須設有戶籍滿十年後,才能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的法律規定,而且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條法律合理並無違憲




Goldenwolf wrote:
呵呵,看解釋函得看完整,別只會選自己喜歡的文字看
這則大法官解釋是在說明中國大陸地區人士經允許來台灣後,須設有戶籍滿十年後,才能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的法律規定,而且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條法律合理並無違憲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
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大陸地區人士能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
台後備軍人預估共軍入侵情況台灣人「93%投降、5%逃走、2%抵抗」
幸福公牛牛
給個出處 ,好嗎? 閣下是95%? 我肯定是那2%
neoneos
出處?資料很多耶.....你可以不信....個人尊重你的選擇....你要抵抗....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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