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
弄本殘障手冊不知道行(恕刪)
可以,這個就會除役了,就喪失後備軍人身份,
下面轉貼,第5條就不要犯,有身心障礙手冊只要影本與申請變更的文件寄去就會幫你辦除役。
兵役法
第 4 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
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
二、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達不適服役標準。
第 5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
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經裁定感訓處分者,其感訓處分期間應計入前項第二款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