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拒絕酒精測量罰鍰18萬元比立法院不說話多幾倍錢你怎麼不說侵犯人權老子不爽對酒測儀吹氣不行嗎 根據綠粹的邏輯拒絕酒測罰錢違憲又侵害人權啦
YC_Jiang wrote:你警察亂開單 你向議員舉報 警察馬上被抓去拉正! 信不信?請問你立院"開單" 我老百姓找誰申訴? 誰制衡你這隻大怪獸? 你既然認為被開單議員能代表你去申訴那國家最高民意機關數十位議員多數表決認為你該罰錢你還喊冤?
Panchrotal wrote:你既然認為被開單議員...(恕刪) 你這種觀念真是太了不起了....半數國會議員要罰你錢 所以這個裁決是合理的.....你可不可以把這條拿給一個法學專家看 問一下他的意見?我告訴你 半數"老百姓"要郭董財產拿出來"共產" 這樣的民意基礎強不強 棒不棒?所以郭董乖乖把財產拿出來吧?半數老百姓公投以後不用納稅 這個月你就不用繳稅了..... 這樣民意優先好不好?
六藝君子 wrote:根據綠粹的邏輯拒絕酒...(恕刪) 還說勒?我前面有沒說過: 立法院是"辦立場"的? 有疑問喔?你知道在中華民國"任何"具備裁罰權力的單位 包括行政機關關員 警察...和準備斷你生死的法官 起訴你的檢察官都是法定公務員 都是要堅守"行政中立"的請問根據行政中立法 立法委員具不具備這種身份?再說? 警察開單當然有他的裁量權 但他是公務人員出身 本身就是除黨員身份外"不得"參加與擔任黨公職 否則你就等著被彈劾解職....同理 法官及各行政機關也是...他們除了"必定"有上級與監督機關外 本身也都要持行政中立立場與資格請問一下偉大的立委諸公們有這種條件嗎?例如監察院院長陳菊 就要停止黨權 甚至退出民進黨... 監察委員們也要停止黨權 不接任何黨務工作(但保持黨籍身份)立法院是監督行政院機關 所以你可以找官員質詢問話 但是立法院的濫權要誰來制衡?沒有可以制衡的單位 因為你就是人民直選 而且還不能馬上罷免...(不分區怎罷免?)所以為什麼立法院這種單位不直接擁有裁罰權你一個在辦立場的機關 又要擁有對百姓直接裁罰的權力 這當然不合理啊如果今天你想辦"親綠的單位與人員" 就用人數輾過去宣稱它"藐視國會罪"未來綠營是否要比照辦理 對付你藍營單位?再說 現在這種調查權 擺明在向監院甚至司法"奪權" 請問你立院說有罪其兩院說沒事 那麼國家公權力要承認哪一個?一個國家可以容許這種公權力? 想想吧?
六藝君子 wrote:台灣現有福佬人族群,...(恕刪) 這是哪一位老兄做出來的田野報告?閩客族群 85%有原住民血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林媽利指出,研究團隊近年來徵求自願提供血液者,第一階段是將一百人的血液進行基因分析,包括五十八位男性、四十二位女性,其中有六十七%的父系、母系血緣比對後,確認有原住民基因;另外,有十八%經染色體組織抗原HLA分析後,發現有原住民基因,總計八十五%有原住民血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YC_Jiang wrote:半數老百姓公投以後不用納稅 這個月你就不用繳稅了..... 這樣民意優先好不好? 你早上才說行政權經受議員民意監督等民意要監督跟你有關...你卻不爽了民意只要對你不利就唬爛會共產化你去提案啊等共產條例通過再來別老是幻想唬爛國外提案政府無條件全民發錢沒通過高達77%反對大量民意累積結果並非你幻想的短視
Panchrotal wrote:你早上才說行政權經受...(恕刪) 民意監督沒有錯 但不是"執行"啊...因為"執行"面必須要有專業技術.... 如警察與相關行政人員而且要持"行政中立"身份與立場這樣才能擔保行政品質 有問題嗎?你自己去稍讀一下民事刑事訴訟法 就知道這些斷案辦案的人 需要什麼樣條件與素質而且這些制度設計 有怎樣的複核與救濟手段..... 非常嚴謹.. 不要懷疑啦...是不是像傅黃兩位總召 整天咆哮就可以擔任這種任務?差太多了啦...我從沒反對立法院或議會"監督" 但我反對球員兼裁判..立法委員自己當起法官來論斷是非 這是不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