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_Jiang wrote:
你自己去稍讀一下民事刑事訴訟法 就知道這些斷案辦案的人 需要什麼樣條件與素質
而且這些制度設計 有怎樣的複核與救濟手段..... 非常嚴謹.. 不要懷疑啦...
救濟手段不是早就給你了
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
你還要說住澎湖沒有錢來打官司?
沒錢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辦訴訟救助
台灣已經這麼小還唬爛很遙遠?
民主燈塔美國照樣有藐視國會
Panchrotal wrote:
救濟手段不是早就給你...(恕刪)





Panchrotal wrote:
敢問您是何方法學先進...(恕刪)
Panchrotal wrote:
敢問您是何方法學先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