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偶然從自由時報看到這篇報導
文章中稱:
雄二飛彈長四.八五公尺,飛行速度○.八五馬赫,高爆彈頭重一百九十公斤,具備穿甲與縱火功能,
可貫穿軍艦外殼與裝甲,並引爆內
部燃油與彈藥,造成軍艦致命性的損害。
七中隊還有機動發射車,每車配有四枚雄二,據指出,機動發射車大小約等同於卅五噸聯結車,
曾在蘇花公路與花東海岸公路行駛,並於預備陣地演練機動發射,一旦機動發射車出發部署,
北從三貂角、南到鵝鑾鼻的東部海域都在射程範圍內。
昨天海軍模擬接令發射飛彈,首先關閉氣密門,並開啟射口防護門,
發射後由操作手及吊掛手展開卸除與移置彈箱作業;海軍指出,廿五
分鐘就可完成四枚雄二的上、卸彈作業,不過發射時的濃煙具有毒性,
必須先強制排放十餘分鐘,人員才能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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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後哥認為台灣的岸置雄風陣地真的完了,因為台灣人承認:
廿五分鐘就可完成四枚雄二的上、卸彈作業,不過發射時的濃煙具有毒性,必須先強制排放十餘分鐘,人員才能進入。
完成四枚雄二的上、卸彈花了25分鐘 排煙花了10分鐘總共需要35分鐘
戰爭最缺的就是時間,在這35分鐘內台灣的岸置雄風陣地能撐過幾枚導彈和火箭砲的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