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存遊戲用槍是否具備合法性?

在網路上看到瓦斯槍(生存遊戲用槍)的新聞
去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找出來看了一下
第4條說瓦斯槍屬於它所說的槍砲
第8條說它所說的槍砲只要可以發射金屬就違法

我想了一下
生存遊戲玩家都是使用bb彈
但只要尺寸吻合
bb彈用金屬球狀體替換應該還是可以發射
如果我說的是對的
那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那些槍不就都違法?
文章關鍵字
以前看過相關的新聞報導,
記得應該是以射出去的bb彈的動能(焦耳)規定的,
超過多少焦耳的不合法.

ROCN wrote:
在網路上看到瓦斯槍...(恕刪)
你如果是有在玩的就會知道有某幾把不能碰

雖然原裝是合格的,但換個彈(材質)就變成不合法了(有些玩家被條貝貝給陰過...)

印象中好像是子彈動能20焦耳以上就被當成具有殺傷力的管制槍械

以前管得更嚴,這種生存遊戲的玩具槍甚至被要求把護木(步槍)跟滑套(手槍)
弄成紅色的.....這樣真的下場去打生存遊戲,應該很快就被打到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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