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航母話題很夯,而中共的航母就是因為艦載機太重影響機動作戰性能,甚至影響艦載機承載數量
這倒讓偶想起最近常引起話題的F-16輕型多功能戰機,既然是屬於"輕型戰機",又具有多功能的作戰性能,應該很適合航母艦載機適用性,為什麼至今無航母使用F-16當艦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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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601212 wrote:
簡單講海軍不爽買空軍的飛機
簡單講海軍在有限的航空母艦操作空間要達成設定戰術原則的最大戰力,機種選擇與設計本就比空軍嚴苛。美國政軍高層一直有海空軍使用相同機種以節省經費的想法、施壓與實際行動。除了耳熟能詳的F-4、F-111之外,在YF-16獲空軍採用後,美國國防部即對海軍施壓採用其艦載型;一直到近年F-117、F-22也都有海軍艦載衍生型的發展計畫。但限於海軍戰術需求及預算,皆未成真。
至於進行航空母艦起降需要結構強化設計,只是眾所皆知的基本原則而已;對艦載機設計不熟稔的廠商也知道要找箇中行家結盟。所以七〇年代前葉競標海軍NACF案時,General Dynamics就與Ling-Temco-Vought結盟、Northrop就與McDonnell Douglas結盟;而結盟廠商就負責海軍型的設計、銷售與生產。
>>記得製造商推出取消摺疊翼 粗壯起落架的
>>但是也沒人用
因為F-18L的競爭對手是F-18A: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208&snA=5181
>>F-18L確實具有許多優勢,惟數量太少,比起美國海軍大規模採用的F-18A,採用F-18L得冒更大風險,故而F-18A性能不如F-18L、多出許多不必要零件,加拿大空軍仍寧可採用F-18A,而非F-18L。
>>在加拿大一役發生的自家人打自家人,讓諾斯洛普很快理解F-18L最大的敵人便是系出同源的F-18A,而這違反了當初兩家公司協:由麥道統籌國內海軍市場、諾斯洛普負責外銷。
>>兩家公司很快打起官司,一九七九年十月,諾斯洛普向法院提告,開始長達五年多的官司,期間F-18L先後在加拿大、澳洲、西班牙慘遭滑鐵盧,被F-18A奪去訂單,最後在一九八五年諾斯洛普忍痛同意麥道以五千萬美金買斷該機設計,放棄F-18L,就此退居F-18系列首要次承包商,也退出戰機設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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