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台灣待超過六個月,
就要出去兩個禮拜以上,再回來.

否則超過六個月,就要強制服兵役,
可能是替代役,也可能是訓練四個月,
也可能是當一年兵.
我用跤頭趺想後- -伊毋拍死某!
烏都禾黑
寡非中國人; 寡說的是母語+紅毛仔音譯語,據說是中古漢語但亦非本國語
錄像分析員
烏都禾黑 你寫的東西連小學生都看不懂喔 ~ 是不是喝太多了 ? [幫不了你]
真的嗎?
有一個女孩叫甜甜
想換電腦 wrote:
有一個消息是真的嗎?

義務役延長至2年是有可能,美國人說的,台灣人一定要做到,

沒人要當志願役的下場,就是要義務役延長
樓主電腦壞了不修也不升級
自己都提到了“外籍”
怎麼可能在台灣當兵
您老兄也清醒一點

另外台灣兵役本來長期就是兩年
以前的空軍與陸戰隊還有三年期
役期的變化大概大家都知道
但就屬4個月役期最離譜
不僅不公平,也根本沒有訓練效益
簡直是亂來!

現在的一年期是漸漸回復正常兵役訓練制度
至少在武器的熟練程度及戰術運用有一定效率
偶當2年,當兵的鳥事真的說不完
一輩子只有一次,但也是一輩子的回憶
外國籍的能當台灣兵?

光這點就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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