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貼出處:奇摩新聞
花蓮一名男子因為沉迷電腦遊戲,沒空照顧10個月大的兒子,只要小嬰兒一哭鬧,就毆打辱罵,還用牙籤猛戳兒子臀部、大腿,最後兒子癱瘓送醫不治,最高法院判決這名狠心的父親有期徒刑9年。
才10個月大的小嬰兒,白嫩的屁股上,竟然被人用牙籤,戳出30幾個小洞,痛下毒手的,竟然就是他的親生爸爸,狠心父親遭到逮捕後,法院決定判他重刑。救護人員(2010.9.25):「頭部、眼睛、額頭、後腦,四處啦。」
這起駭人的虐嬰案發生在去年9月,25歲的謝姓男子,平時在家無所事事,卻沉迷於電玩,根本無心照顧自己的小孩,還多次讓兒子掉下床鋪高達30幾次,如果小朋友哭鬧,更會動手毆打,或是拿器具凌虐,甚至對小嬰兒大聲吼不准哭,並罵他是不是活得不耐煩了。
花蓮吉安副分局長黃忠賢(2010.9.25):「到現場了解的時候,的確有看到竹器,以及一般塑膠器的牙籤在現場,受虐的事情,是明確的。」
小嬰兒最後傷勢嚴重,送醫不治,合議庭認為謝姓男子,沒有善盡當爸爸的責任,案發後對警方偵辦,還不斷狡辯,根本毫無悔意,因此最高法院,決定判處他9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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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是重判這名父親
很感慨的...這麼惡劣且故意的虐死自己親生兒子而且還是無反抗能力的10個月大小孩
對法官來說,9年已經是重判
小弟不懂法律,不懂時空背景,不懂所有可減輕罪刑的條件
我只單純的認為..殺人..只需坐牢4年半
請問那3個毒蟲...虐死3歲小孩會死刑嗎??虐死他也不是因為某一人而死,而且又有吸毒,而且不管是死前或死後都有抱去醫院,這一定不死刑的。頂多因為社會觀感而判個10年吧
惡劣的人那麼多,判刑卻都考量人權,擁槍開槍傷人也不過幾年,重傷害不過3~4年,殺人不過10年
而且坐牢還要折半刑期的
性侵害的出來繼續性侵害...
今天我要真是黑道或惡劣分子,面對這麼輕的刑罰...在酒精或毒品或怒氣的幫助之下,你真的會害怕被關這短短的幾年嗎?
請問各位大大,要是你會害怕被關這幾年嗎?
補充
但法官又念及謝事發後迅速將兒送醫,尚未泯滅人性,判謝某有期徒刑九年。
我殺傷你..看到你快死了快把你送醫,但還是死了
所以關個5~6年就好
真是天怒人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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