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性很大,,15歲少年因為家境貧窮,某工地允許少年打零工,但少年發生意外身亡。警方:依勞基法不能僱16歲以下的「童工」,僱主因此遭法辦。另外, 工地確實有工安不足的情況。印像中,這類家貧族群有幾萬人,若不能工作要怎麼生存呢?
其實這個社會有很多的不健全。像我們公司的老闆,做生意做到股票上市,小孩送到澳洲留學,但是卻跟政府申請中低收入戶、每年還領獎助學金。而真正有需要的人,卻因為沒有適合的工作,挺而走險。我支持小孩也可以有工作,畢竟他家裡的事誰能掏錢出來養他們,簡單、安全、適合的工作、像賣東西、或是在便利商店工作安全無虞。工地工作向來危險,連大人也常出事,別提沒有工作經驗的孩子了。希望未來可以修法健全一點,讓有需要的孩子在學校裡打工、圖書館、福利社這些都是適合、又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