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大陸印一本書的錢:
一般說來出版發行一本書的相關費用可以分為:印前設計、出版、印刷,又具體分為:
印前設計:錄排(含出片)、封面設計(含出片)
出版:書號費(管理費)、編審費
印刷:封面印刷(含紙張、印刷、覆膜、後期)、內文紙張、內文印刷、裝訂
假設書為傳統的大32開,300頁,單本單號,單色、膠版紙印刷一萬冊。則書商操作一本書的成本是這樣的:
1、書號費10000~15000元,編審費0~2000元,計10000~17000元
2、稿費:3000~10000元
3、設計、錄排、出片費用3000元
4、紙張、印刷、裝訂30000元 台灣唯一可以委託大陸的部分
5、其他費用(倉儲物流通聯管理等)5000元委託大陸印刷的話,這部分要貴不少
則成本為51000~65000元,取中間數,為58000元。則每本成本為5.80元。
這樣的書定價一般為25元,但是,他們售出一般為4折左右,為10元,獲利4.2元。
省級批發商獲利10%,余下的基本上是零售書店了。
以一萬冊書在印刷成本30000元來算,一本才3元
也就是說台灣印的話,
可能也不過5元人民幣
價差2元人民幣,佔一本書定價的8%
作者對出版事業顯然不是不了解,卻不提一些非常基本的常識
除了是故意的隱瞞,我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釋
整個反服貿事件,我個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一些似乎而非的反智文章
和各種腦補的推理
柯仙女輕揮楊柳枝,我整個遜了。
凌晨四點四十分,剛從立院回來。在公廁旁解放論壇戰吳永毅,討論中國因素。日操夜也操,運動場上要實戰、回家要筆戰,這場學運會賠上我的肝和腎,但我樂意,總比賠上我的腦划得來。回家打開電腦看到柯仙女這一篇,我彷彿灌了一瓶蠻牛,戰鬥力灌到滿格狀態。
按:柯裕棻老師的臉書有限制閱讀,未免有人看不到,以下貼全文。
柯裕棻老師:
近來關於印刷業的討論一下子上綱到內容審查,所以會各執一詞。
我也很擔憂,想聽聽意見。
先假設陸資廠不會做言論審查:
1. 單就政治經濟學來談印刷,不討論出版內容好了:服貿貨貿都過了之後,大陸印刷資本來臺,物料的價格可以壓低到六成,版、油墨都是台灣的六成。台灣印刷業裡,沒有長期面對國際競爭的小廠會在這一波競爭中倒閉(這是開放市場後必然結果之一,此處先不論這個),能面對陸資廠競爭的會只剩下極少數大廠。(此處參考自去年9/22公共電視新聞節目「獨立特派員」中業者訪談)
2. 如此產業生態之下,給陸資廠印書,成本壓低,書本的價錢也跟著低,台灣的印刷廠勢必也必須從大陸進口物料,但是若台灣印刷廠無法取得廉價物料,那麼台灣印刷廠印的書成本較貴,這會反映到售價上。
3. 問題來了:這樣玩個兩年,陸資廠拒印的政治書、思想書、「不潔」書,只能給台灣的印刷廠印。這樣一來,陸資拒印的書相對變得貴,至少貴四成,就是原物料貴出來的那四成。(當老師的人,數學有這麼差嗎????)而,這,都還只是數學計算得出來明規則而已,潛規則還可以玩更多。這種狀況會導致有些「中國不支持的」言論比較貴。所以,即使不干涉出版言論自由,單單只玩經濟遊戲就玩死言論自由。
4. 這都沒還有觸及誰的良心或自我審查或是內心小警總,即使大家都有良心,政治經濟學一樣玩殘這個言論市場。
5. 更複雜一點的狀況是:台商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會坐以待斃,台商也會積極尋找進路。那麼,即使(這是很有可能的即使)在大陸的台商可以取得廉價印刷物料,輸入台灣,從上游到下游都還是台灣廠商,是否就可以擺脫陸資用低價策略將台灣的出版市場價格打亂從而影響言論市場呢?
6. 答案還是不可能。因為:看旺旺中時就知道了。資本投入大陸,物料資源來自大陸(也就是說,由台商在中間貿易),大陸就從資本到商品全面控制這樁生意。這些台商被掐着資金也掐着貨源,陸資根本還不需要直接動手,台商就會服膺在自我控管之下了。
請問中時的銷售量有大增嗎?????難道一個媒體人會不知道中時在旺旺介入後,反而變差了嗎???
7. 而這些都還是假設陸資廠不會積極干涉言論,只會消極拒絕印「不方便印的書」的狀況之下得到的推論。這些都還是我個人太簡單的推論,要複雜還可以更複雜,例如:一開始也許有蜜月期,雙方得利,書也便宜,大家都高興。但是哪天忽然喊出宏觀調控,誰又知道這個市場會被調控成什麼樣子。
8. 或者說,反正書籍雜誌出版已經是末路了,現在是網路時代電子書時代,我們還可以發展電子書。那麼,我們或者也得想想,這次開放的還有電信業軟體業呢。。。
註:印刷原料六成價這是去年9/22的公視節目中就已經報導過了,這還是開口價,要談還可以更低。
楊索補充:支持服貿的出版業者一直強調台灣的出版業沒有在開放範圍,一位業者鄭先生給我留言,說明出版業等已經開放了。
鄭超睿
我是主流出版社的社長(因您臉書的名額已滿,只好私下寫給您),關於朱亞君社長所說的,出版社要有 '' 營利事業登記證 '',這樣你才能開立 ''書籍'' 項目的發票,而印刷廠只能開 '' 印刷費 ''的發票,我想誠品博客來在給你書款時,是無法接受印刷費發票的。其實,以上論述有很大的問題,台灣的公司登記事實上滿自由的,即使登記的是印刷廠,營業項目也可以列舉圖書業,政府根本不會反對,只要是合法的項目,都可以在公司登記的時候順便列上去。要在發票列「書籍」這個項目一點都不難!
此外,想出書不一定要成立出版社,任何一間公司(不一定是出版社,基金會、社會團體也可以)只要想出版書,透過圖書經銷商,就可以發到一般書店去了。況且,政府在服貿也打算開放圖書通路給中資。既然出版產業上游、下游都開放了,出版門檻極低的台灣,整個出版業就等於開放了。
最後這一段更是不知所云,如果照這個來推論,台灣現在還有必要管制出版業對大陸的開放嗎?
既然如此,何不乾脆開放算了? 還反什麼服貿? 作者的邏輯訓練也太差了吧?
連明顯對自己論點不利的話,也都當成有利証明。
出一,二本書和擁有一間出版社/通路,能相提並論嗎?
現實社會中,書局通常是和出版社或配銷通路長期合作,而書局才是最後决定大眾有什麼書看的地方
我不必然反反服貿,但是我反對讓擁有反智腦袋的人,決定台灣的未來
我也不反民進黨,但是我反對利用煽動,濫情來管理國家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