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eter wrote:依照公投法規定,投票...(恕刪) 現在這個門檻確實不高阿~~想想看,全台灣只有100人的話,只要有50人出來投票,更只要有26人投一樣的票,就通過了阿~~~26個人的決定,就可以影響100人的全部生命...這門檻已經很低了!!
wieter wrote:依照公投法規定,投票...(恕刪) 有人自認"主流民意",但是又怕達不到門檻...原來連門檻都到不了,也可以當"主流民意"....只是,演戲也要演得好看點,不要一直被看破手腳嘛....
wieter wrote:依照公投法規定,投票...(恕刪) 公投投票率沒跨門檻,不能簡單的說是 "否決" 而已,更積極意義其實是"由於沒有足夠的人民參與決策,民意不具民主正當性,故以目前政府代表的民意為準"講白一點,就是提出公投者並沒有足夠的新民意否決政府的決策權所以這時候當然還是以政府決策為準以目前台灣的總投票人口1800萬左右來看,只要投票人口達到900萬,就過門檻就算900萬票中的 50%贊同停建,也不過 450萬就憑 450萬的選票(就是少數人),就可以否決600多萬票選出來總統的政策?也因此,我是主張公投門檻應該要往上調,至少要70%的投票率才合理
hotboy30549 wrote:樓上好幾位搞錯公投法...(恕刪) 公民投票的提案:公民投票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的連署: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的結果: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贊成反核有70%還怕啥~~~~!
fe1icitas wrote:以目前台灣的總投票人口1800萬左右來看,只要投票人口達到900萬,就過門檻就算900萬票中的 50%贊同停建,也不過 450萬就憑 450萬的選票(就是少數人),就可以否決600多萬票選出來總統的政策? 只要動員"反對"的那450萬(50%)不要去投就好啦...一堆裝懂的... 一定不知道"陷阱"在這裡!...(即使899萬人贊同停建... 仍是輸!... 因為總投票人數未達9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