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一路,本周日下午3時許,1名20歲女子詹文玉,為了趕到保齡球館上班,騎車跨越雙黃線超車卻自摔,遭後方四分局局長許頌嘉的駕車捲入車底拖行約10公尺,送醫後因重傷昏迷,直到今天凌晨1時15分,因多重器官衰竭過世。

原本家屬質疑警方包庇,僅提供3秒的監視器畫面,事後警方公布畫面,證實詹女超車自摔釀禍,對此家屬不願意回應,低調說「我們現在很忙,不方便回應!」基隆市交通隊隊長呂自喜表示,今天將對分局長許頌嘉製作筆錄,一切依法辦理決不護航,並依過失傷害致死罪嫌函送分局長。(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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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法官明察秋毫
不要再用「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狗屁理由了
不然法官小心有報應
此外
支持分局長對其女提告
跟她家人討修車費
還有精神賠償
蘋果還寫正妹.....

函送個屁呀~
無照+超雙白線+突然尻進來

誰的錯呀~



地瓜吃太多 wrote:
騎車跨越雙黃線超車卻自摔


看到這種情形
重機更不能開放上國道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函送個屁呀~無照+超...(恕刪)
依法函送阿
跑程序罷了
這種檢方都不會起訴
家屬要鬧阿
當然要配合一下
地瓜吃太多 wrote:
基隆市安一路,本周日...(恕刪)


跟法官無關,
台灣目前在沒修法的狀況下
一定會有過失致死罪的...只是應該是緩刑或緩起訴......
遇到公務員可以卡一筆錢
因為公務員不能被判刑確定
所以一定要合解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依法函送阿
跑程序罷了
這種檢方都不會起訴
家屬要鬧阿
當然要配合一下


+1

社會本來就是這樣子,
出事了,就函送,
至於誰對誰錯,交給法官判斷。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函送個屁呀~
無照+超雙白線+突然尻進來

誰的錯呀~.......(恕刪)

幸好有監視器畫面。
對向來車(銀白色)在合法路線行駛, 但是沒讓路(左後輪靠近雙黃線), 騎士想切回到車道的結果。

事故主因是騎車跨越雙黃線超車違法, 所以其他車主沒有法律責任。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蘋果還寫正妹.......(恕刪)


局長車的右側很寬啊,從那裏超應該比較安全!

雖然說死者為大!但是 這種騎法真的是找死有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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