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江姓老翁疑久病厭世,日前深夜從高雄市新興區住處12樓頂跳下,陳屍4樓露台,屋主擔心房子成為凶宅,拒絕警消破門抬屍,檢警不忍屍體日晒雨淋,案發9小時後動用雲梯車抱屍運出。
高市新興消防分隊坦言,這是雲梯車首次出勤載運自殺身亡的遺體;警察怒指屋主罔顧「死者為大」,只顧不讓自己的房子成為凶宅,卻不能感同身受家屬的痛,警方感到遺憾。
警方指出,江翁罹患憂鬱症,7月24日深夜未服藥,約10點多獨自搭電梯上頂樓,隨即一躍而下,「砰」一聲巨響,管理員誤認是打雷聲,直到江妻求助管理員尋人,才發現4樓遮光罩被撞破,江翁陳屍露台,因該露台與屋主房屋相通,須從屋內借道才能將屍體搬運下樓,警方立即請管委會聯絡屋主。
屋主表示,自己是投資客,且露台屬公設,應自建物外搭雲梯車搬下;若屍體運經他的房屋,房子勢將成為凶宅,不是賣不出去,就是房價慘跌,拒絕警方破門運屍。
警消在高處用探照燈照射江翁,發現他頭顱破裂、腦漿四溢,確認已無生命跡象,但現場自凌晨就下大雨,警方見屍體暴露雨淋,家屬心如刀割,立即報請檢方指示出動雲梯車運屍,折騰了近9個小時,至25日上午7點多,終於把遺體運出露台,載往殯儀館相驗後交予家屬......
先別急著罵屋主
我們先釐清主客觀的觀念
再捫心自問
如果是你會讓屍體穿過你家抬出去嗎?
然後再開罵也不遲.......
其實這是一個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只是拿出來討論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