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爭議延燒高雄!國民黨高市議員質疑高雄巨蛋也有弊端,興建期間不但給廠商15億元補助,開發權利金也是0元,現在每年近百億元營收的巨蛋,高市府竟拿不到營運權利金,議員痛批時任市長的謝長廷、工務局長林欽榮圖利廠商。
高市府強調,當初依BOT招商,根據《促參法》規定未訂權利金收取機制,回批藍營是圍魏救趙,想救馬英九的政治動作。
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總召黃柏霖昨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巨蛋政府零出資,高雄巨蛋卻給廠商15億元開發補助;台北巨蛋雖為零權利金,但有營收2%的回饋計劃,高雄巨蛋卻是真正的零權利金。
議員陳麗娜指,台北巨蛋變更設計被修理得半死,高雄巨蛋將體育中心及旅館變更為百貨公司卻沒事。
北市廉委會昨就大巨蛋BOT案提出調查報告,建議將馬總統移送法務部調查。資料照片
2巨蛋2套標準
此外,陳麗娜說,高雄巨蛋由日本「日建設計」當規劃顧問,當時的工務局長林欽榮未要求以SimTread(人流模擬軟體)測試逃生疏散,但他出任北市副市長後,把曾在日建設計任職的濱田信義帶進台北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突然以SimTread來測大巨蛋,「2個巨蛋卻有2套標準,令人起疑」。
陳麗娜表示,漢神巨蛋明年營業額將破百億,以營運年限到2054年估算,漢神巨蛋將有3900億元營業額,若依北市廉政委員會指,台北大巨蛋可收營運權利金1%的標準計算,高市府損失39億元營運權利金收入。此案去年遭監察院糾正,藍營議會黨團要求高市府比照北市廉政委員會,將謝長廷、林欽榮移送法辦。
北高兩蛋比一比
稱已有司法檢驗
高市府表示,《促參法》並未規範權利金的計收額度和方式,當初高雄巨蛋BOT案流標多次,是基於特殊投資環境因素及推動公益政策考量,且財務計劃經當時甄審委員會評估自償率不足,才未訂定權利金收取機制。
高市新聞局長丁允恭說,高雄巨蛋多年前特偵組已查過,「早經司法檢驗了,現在要市府再移送司法,是國民黨的政治動作」。謝長廷辦公室主任林耀文昨則說,台北大巨蛋爭議是因前後條件變更不公開透明,引起質疑,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學者籲重啟談判
有關BOT營運權利金的爭議,義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楊震東解釋,高雄巨蛋BOT案應是當年市府評估城市發展還沒那麼好,必須訂出優惠的條件誘因,才能吸引廠商參與,所以招商條件之一,就是廠商未來營運,可以不用繳交營業額的一定比率給市府當營運權利金。他表示,若引用法規沒問題,這樣的優惠誘因只能算是依法行政;不過,如今漢神巨蛋營運很不錯,或許可依民代建議,比照台北市府的做法重啟談判。
聯合報
高雄巨蛋BOT案被質疑圖利廠商,根據監察院糾正文,高市府確涉多項疏失,包括造成投標廠商不公平競爭、營運財務規畫失真、喪失收取權利金的機會,造成市府嚴重損失,讓業者得利。
監委陳永祥、馬秀如去年四月初公布的糾正調查報告顯示,高市前市長謝長廷任內,把巨蛋附屬事業的體育育樂中心及旅館變更為百貨公司,違反原始招標內容,對其他投標廠商而言,造成不公平競爭。
監委也查出,原計畫書規定巨蛋建築本體應鄰近主要道路側,完工時,巨蛋卻變成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與巨蛋位址互換,都與原始招標內容不符。
營運高雄巨蛋的漢威公司的投資財務計畫,預估營收和權利金偏低,預估前三年每年僅收入六百多萬到三千萬元之間,但二○○九年開始營運後,漢神巨蛋購物廣場收入遠比預估值高,,最高多出近七倍,與財務規畫差距極大。
監委指出,漢威公司財務計畫有欠合理,高市府委外評估,也強調未來營運廠商的自償率僅百分之九十五,可能入不敷出,所以准許廠商不須支付權利金,致使高市府,無法依實際獲利收取合理權利金。
高市府向監委說明,巨蛋與百貨公司基地互換,是因得標公司經營需要才調整,並經都市計畫變更。對於收不到權利金,高市府回應「非規畫時所能預料」,將請專業機構評估,再與漢威研議增列收取權利金的可行性。
監委說,謝長廷市府團隊與漢威簽的合約偏向業者,除違背原公告招標內容、不符公平競爭原則,也降低廠商應支付的違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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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巨蛋本來沒有要BOT
卻一夕之間變百貨公司
百貨公司不僅蓋得比巨蛋還大
還位在黃金的交叉路口
全都違反合約
監察院都調查的很清楚
漢神的侯西峰是謝長廷的大金主
漢神突然間得標的也一團迷霧
百貨2008年開幕 生意非常好
美食街常找不到位置吃飯
看來
高雄的檢調睡得比市長還久
應該是不省人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