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錢做例子
人在相處的基本規則中.有這麼一條欠多少錢還多少錢這種普世認同的規則
當有爭執時.目前就由法官來做判斷確定
同樣<<<生命最重要>>>應該是大家都認同的吧
所以這世界才會這麼久遠的存在<<剝奪別人生命也要付出自己生命>>的死刑
這<<普羅大眾所認知的死刑正義>>.其實是還給<<<被害者家屬>>>
不是還給被害者.也不是旁觀者的你我
廢死的人現在主張殺掉兇手是不能讓被害者復活.也解決不了治安等等旁節問題...
不管兇手怎麼殺.殺幾個.都不需要判死
欠錢大家都知道要還.還有加利息還的觀念.這種小事有些債權人都會睡不好.甚至找人砍殺債務人
怎麼現在在推動<<最重要的生命>>可以不還
而且還要<<<被害者家屬>>>自己好好發揮最光輝的100分人性.完全放下與原諒
巴菲特.陳樹菊把賺到的錢.大部分都捐出來做公益.這應該算是發揮最光輝的100分人性
大部份的人雖有捐但是比例上.可能都沒達到完美的100分
捐錢這種不算是最高難度.就可以發揮100分人性的事.都沒幾個可以做到
失去至親生命的<<<被害者家屬>>>.有幾個可以做到100分放下與原諒
其實主張廢死的人跟那些高僧教宗一樣.在推動人類應該做到<<光輝的100分人性>>
你們要不要考慮先不要推動剝奪別人<<最重要的生命>>可以不還
這種最高難度.要<<<被害者家屬>>>達到100分人性的事
先挑個簡單的去推動立法好了.小弟比較市儈只會舉這種例子
欠債還錢.債務人想還多少就還多少.或者全台灣大家跟陳樹菊一樣.都把錢全部拿出來捐
這種捐錢.欠錢不關生死的小事.先拿來教化人民發揮100分的人性
比起一開始就要直接進入欠命不還這種大事.等級應該差很多.也好推許多吧
等大家都習慣用100分人性處理事情.廢死可能也變小事.那時候可能人間不是天堂也世界大同了
這建議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