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覺得柯P要改善北市交通"收入城費"比"附停車位"來的實際點

雖然地球上所有改革我都幾乎支持,但這是假議題及打高空,不切實際很難執行

I. 我比較傾向"入城費",如北市熱區,台中的台灣大道這類的,不過在地居民如何排除這就要另外商討了 (像陽明山仰德大道假日的居民通行證)

北市買車要買車位,應該換成要附上車位,如先租,不一定要買,我猜科P學日本應該是這樣

因幾乎買不到車位,如台北市天母地區,除了新豪宅外,幾乎完全沒有車位供給
我在這買過公寓,不用說完全沒車位供給
買過老華廈,不用說也完全沒車位供給
買過套房物件,有車位,但是為機械塔式,一個180 ~ 200,買房時沒供給,之後有放出,不過是連屋賣.

以前早期在新北市也買過某集合住宅,購買時也沒車位,都說早被搶光了.
後來買過一集合住宅物件,就說每戶配車位,且不能多買車位,這才比較合理




故改為租車位+買車位 = 附車位,這種折衷方案可以嗎?
一樣分析租車位,天母地區,民間或公有停車場不少,要租幾乎都租的到,一定不是問題,高島屋應該就沒有滿租

不過公有停車場因比較便宜都要按月重抽

租期來說民營有機會長期續約,只要你不放棄不租
公有除非調整辦法,不然就要每月重抽,那買車位當下有抽到車位,下月沒有車位了,車子要賣掉嗎?
租期來說民營有機會長期續約,只要你不放棄不租
若公有車位不按月重抽,抽到就可優先續用五年車位,這樣好像也不符合公有資源的公平原則? 對吧?


故公有停車場資源的問題也待解決
再來有無車位如何跟車子連結進行資訊勾稽? 技術問題就是個大問號了


簡單來說,改善交通這個命題來看,我個人覺得"入城費" 比 "附車位"來的實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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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外出違停跟有無購買車位無關

我居住士林地區,超多違停車輛都是300萬名車,這些車主絕對都有車位,而且是好幾個,而且都有好幾輛車
舉例我某個社居是某企業老闆在案子在蓋時就入手,他大概有三個坡平及兩個機械塔,另外又買了兩間一樓打通,改車庫

開車出去買飯,還是一樣違停,被警察開單,天母每到用餐時間,熱區就會看到違停,然後警察開單

違停對於交通的影響,跟有無自用車位無關,因大部分都是移動到他處違停

士林地區,十幾年前拖吊就非常嚴厲執行,直到今日

我自己十幾年前在地違停經驗,假日07:00 紅線違停,07:05車就不見了
士林地區的拖吊業者是非常積極的,違停基本上就是靠執法,跟有無車位關係不太大 (當然是有很遠親的關係)

因很多人會外出開車辦事買午餐這類的,都是違停,台北市各地幾乎跑不掉,同樣士林地區警察針對違停舉發也很勤勞

這種是跟買車落實停車位影響不大,基本就是守法及取締問題而已.

而半夜違停,這種也是守法及取締問題. 我家士林地區也有員警半夜兩點到巷弄針對紅線違停開單 (我親眼目睹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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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命題二: 解決交通問題?
因不太知道柯P 及市府命題到底是什麼

"現在開始,北市公共建設的停車場要極大化,對民間蓋的房子,停車位的要求也會澈底執行,「自己的車子自己停,不要停到路邊來」。 "

對於移動車輛,有無車位根本和交通問題沒有太大關係 (當然是有遠親關係)
要讓市區交通更順暢,當然是倡導大眾運輸 - 紅蘿蔔誘因,或透過手段限制入城車輛如收取入城費 - 棍子嚇阻

對於自用車,個人是認為收取入城費是很可行的做法,因北市有足夠的大眾運輸,很多住在北市的上班族基本上根本不須開車上班,只是愛面子或怕車久開會壞.

外縣市上班族可評估入城費用跟大眾運輸費用差異,因基本上外縣市上班族要開車進城,油錢、國道過路費、市區停車費本來就是通勤成本,加上入城費並不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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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命題三: 買車落實停車位對於交通的影響?

先不管如何落實,對於交通的影響

會有改善的,大概就是在地如住宅區的居民的購車意願降低or難度提高
但對於市區(熱區)的交通改善有限,因外地或住宅區開車進市區,本來就不會有固定停車位,回到違停問題那就是開車民眾守法及取締問題了,如何降低入城車輛?

那顯而易見的是市區的停車成本提高,如停車費提高- 但大家又會取巧違停
那如何避免違停? 顯然是無法避免,因只能靠執法

降低誘因or提高進城成本的做法呢? 那就是收取自用車入城費,讓開車族評估入城費跟大眾運輸兩種

基本上偶爾開車入城的民眾不會有太大差異,但對於日常通勤卻開車的民眾,就會有評估的需要,進而降低開車入城動機,改搭大眾運輸,這樣嘴砲上較有機會改善交通.


入城費可針對某些對象排除,如家有身心障礙者or老人者 (但這又會陷入殘障車位的問題,反正不管怎麼做都會有問題有漏洞的)

外縣市入城可在新北捷運邊陲大站設立便宜收費停車場,鼓勵車停外縣市,搭捷運進城這類的.


最後,不管哪種做法,都一定會有漏洞有後門,我自己找碴都可以將自己的論點打到爆,如果只是為反對或挑毛病的話.

反正只是嘴砲上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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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還是回到執法問題

柯P說北市重要道路去掉路旁停車格,這個早就有這麼做了,很多路段都沒有停車格,但還是有違停,違停基本上跟任何事情沒有關係,只跟執法取締有關.

真心覺得柯P要改善北市交通"收入城費"比"附停車位"來的實際點


這個大家認同吧? 就算路旁有五百個車位的停車場,還是有人會圖方便在馬路邊違停,這個大家沒有異議吧?
話說 不是聽說以前類似的政策曾經實施過?

停車位這問題之前在01不是也有討論過?
也有網友把以前實施的成果拿出來討論

一定要中央修法同意? 地方政府不能以地方自治的法規來規範?

另外 入城費的效果應該很低 以前忠孝橋是有收費站的
他只要真的去做,不要光放話做秀,就實際很多了!



靈魂守衛 wrote:
入城費的效果應該很低 以前忠孝橋是有收費站的


要看怎麼定義"效果"

我在新加坡看他們路上也是有電子收費,但我看車子也是非常多

但是有無減少部分入城車輛的效果? 就跟刑罰有無嚇阻部分人犯罪的效果一樣令人難以捉摸啊


以我觀點來看,效果兩者都不可知,或兩者都很低,或兩者都很難執行 (買車附停車位更難執行)
但執行面來說,我覺得"入城費"比"附車位"來的可行性高,以改善交通這個命題來看




靈魂守衛 wrote:
話說 不是聽說以...(恕刪)


哈!新北市也可以收出城費啊!

就用 e-tag,沒有什麼不好收的。


Johnny_depp wrote:
要看怎麼定義"效果"...(恕刪)


除非入城費可以收到一車100元 否則很難讓人願意改用公眾交通工具
不過首當其衝的大概就是計程車跟物流業 這些人通常都是某色的鐵票
這種政策以柯市長的背景來說比較難實施

說真的 對比之下 還是停車位實在點 比較不會傷到業者跟支持者
倫敦入城費

如果你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七时至晚上六时驾驶进入伦敦收费区域,你必须缴纳费用,周末,或公众假期除外。伦敦的入城费是:

即日或预先90天缴交: 十英镑(每天)

翌日(凌晨十二时前)缴交: 十二英镑 (每天)

如果你没有预期缴交费用,交通局会发出罚款通告,通告会注明驾车进入伦敦的日期及罚款数目。现时的罚款金额是一百三十英镑。你必须在28天内缴交所有罚款,不过如果你在14天内缴交的话,你的罚款可以减少为六十五英镑。

如果你认为罚款有错误,你必须在28天内提出反对,交通局会考虑以下的原因:

Ø 你不是违反法例车辆的持有人;

Ø 你已按时缴交了入城费;

Ø 你的车辆是属于免入城费的类型

Ø 你的车辆被盗用;

Ø 你已注册了100%免入城费的申请

Ø 你的车辆出租给别人

http://www.ukjs.net/article/%E4%BC%A6%E6%95%A6%E5%85%A5%E5%9F%8E%E8%B4%B9
靈魂守衛 wrote:
除非入城費可以收到一車100元 否則很難讓人願意改用公眾交通工具
不過首當其衝的大概就是計程車跟物流業 這些人通常都是某色的鐵票
這種政策以柯市長的背景來說比較難實施

說真的 對比之下 還是停車位實在點 比較不會傷到財團跟支持者


不會啊,這個上面都有分析過


降低誘因or提高進城成本的做法呢? 那就是收取自用車入城費,讓開車族評估入城費跟大眾運輸兩種

營業車輛排除,只針對自用車
且自用車也分析過了
基本上偶爾開車入城的民眾不會有太大差異,但對於日常通勤卻開車的民眾,就會有評估的需要,進而降低開車入城動機,改搭大眾運輸,這樣嘴砲上較有機會改善交通.



對於移動車輛,有無車位根本和交通問題沒有太大關係 (當然是有遠親關係)
要讓市區交通更順暢,當然是倡導大眾運輸 - 紅蘿蔔誘因,或透過手段限制入城車輛如收取入城費 - 棍子嚇阻

對於自用車,個人是認為收取入城費是很可行的做法,因北市有足夠的大眾運輸,很多住在北市的上班族基本上根本不須開車上班,只是愛面子或怕車久開會壞.

外縣市上班族可評估入城費用跟大眾運輸費用差異,因基本上外縣市上班族要開車進城,油錢、國道過路費、市區停車費本來就是通勤成本,加上入城費並不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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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買車附車位"實在點,上面不就是將買車附停車位的問題都分析出來? 若您覺得實際點,看能否提出可行性評估將上面的問題一一排除? 或部分排除?

對於移動進城的車輛,本來在北市熱區他們就沒有車位啊,對於解決北市交通,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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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車入城費一車一百元我還覺得太便宜了,假日停車兩小時就120了,入城半天消費底停車可能也要300元+入城費才100,對於本來假日才入城去玩的人,基本上是沒有太大差別.

我比較想解決的是日常上班住在北市周圍如、士林、內湖、文山這種開車族,明明有很便利的大眾運輸工具,但還是要開車.
學婉君說

窮人就不能開車去嗎?

窮人就不能開車去嗎?

窮人就不能開車去嗎?

只有1A2B才能進城???

多注意一下塞車原因

而不是一直限制

Johnny_depp wrote:
雖然地球上所有改革...(恕刪)
sobekmax wrote:
窮人就不能開車去嗎?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多注意一下塞車原因

而不是一直限制


很簡單啊,窮人甘苦人營業用車有排除
窮人甘苦人假日偶爾開車花油錢、付入城費及停車費本來就合理,都要入城消費了

而窮人及甘苦人若每天上班願意付油錢、停車費入城,這就不太合理了,故加點入城費,讓窮人評估一下是否每天入城要考量其他大眾運輸工具?

當然我有說特殊自用車需求可排除,如家有身心障礙或殘障諸如此類

當然你還要拿特殊案例說要開車上班在去接小孩接父母看病這類的我也沒辦法了,但至少比買車附車位來的不甘苦吧? 買車位至少都要上百萬. 租也要5-6000.

另這個是以拿"買車附車位"對於交通改善跟"收入城費"來相比哪種比較可行,不是單一命題.


另好奇塞車的原因是什麼? 不是車太多嗎? 不然還有什麼原因?
二三十年前,五六點天母總站有220是最早發車的,三分半鐘可以到達台北火車站....哈哈 是真的
只略輸小蔣從官邸上新生到總統府,小蔣也有好幾次走中山北路到總統府,有遇過交管的都知

歐! 我知道,塞車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是路太小,那台北市打掉重練好了,全部都改成八線道及停車場,就不會塞車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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