嚮應林鳳營秒退20餘竹科工程師「戳戳樂」


台灣有救了

我們有二十個戳奶護台灣的工程師

勝過兩萬國軍

只要台灣人都這麼勇

每個人敢去好事多一人戳五瓶鮮乳

那怕是頂新這種集團

也會下跪求你別戳

阿共在也威脅不到勇敢的台灣人了

你敢欺負我

我會戳奶喔

嚇死你

不要再冷嘲熱諷了

我敢站出來 在好市多戳奶

你呢 做了甚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210/750789/

嚮應林鳳營秒退 20餘竹科工程師「戳戳樂」

Twitter2015年12月10日21:30
「林鳳營秒買秒退行動」在全台發酵,竹科工程師自稱「宅宅」在ptt發文,表示今晚八點將與朋友兩人嚮應,但怕推不動,要求新竹鄉民一起站出來嚮應多推幾車。林鳳營員工今晚在好市多新竹店現場「嚴陣以待」等侯,原本一整列的牛奶,僅排出部份陳列,盼能減少被退。時間一到八點就有二十多個民眾推著推車,打開冰箱拿到車裡,雖員工明知他們的用意,不能阻止他們搬貨,只能乾著急在旁呼喊「請留給我們一條生路」。

響應民眾不為所動,將牛奶裝滿二車,推往結帳台。結帳後直接打開瓶蓋,以美工刀或瑞士刀戳破,並送去退貨。林鳳營員工原以為抗議民眾結束,又補貨上架,結果抗議的民眾又回去將牛奶搬走,前後「搬走「銷毀」100餘瓶牛奶。

林姓竹科工程師說,味全高層實在很可惡,這種事由基層員工來面對,賺大錢的老板卻躲起來,不敢面對,這能不給他們狠狠的教訓嗎?他強調,今天不做,明天他們就恢復繼續騙東騙西,一點誠信都沒有,司法沒辦法讓他們得到教訓,大家就一起來教訓他們。(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IKOO wrote:
台灣有救了我們有二十...(恕刪)



變態的行為無誤!

IKOO wrote:
台灣有救了我們有二...(恕刪)


竹科工程師都喜歡自慰以示天下嗎?
民法
權利濫用禁止
等著 工程師你們
終於知道竹科工程師到底是多優秀了

難怪中國越來越強
IKOO wrote:
台灣有救了我們有二十...(恕刪)


100多瓶,看完肚子一把火,趕快喝杯林鳳營低脂鮮奶降降火
紅衛兵在利用自身無道德底線之便在霸凌別人
這從該新聞留言回應既知
這類人就是這一代產物-媽寶

當這些人發現目的現時無法達成就會開始升級
跟那些衝立院者都是相同邏輯
這也跟在速食店常看到小孩越哭越大聲一樣
再下來就是躺在地上打滾好吸引更多人注意
其中心思維就是自認目的正確
他人與環境就一定要照我的意志而為
不依我就當場發飆---拉下褲子在地上撒尿
真是丟臉

這表示家庭教育是人格養成很重要的一環
下次會不會有自稱是isis組織成員加入呢?
starseven wrote:
民法權利濫用禁止等...(恕刪)


看見影片裏面這群人自以為正義的搬牛奶,
味全員工在一旁只能喊給我們一條生計,
這就是台灣,
這群人憑什麼去弄一個安全的食物,然後遭蹋它?
合法嗎?

還是,真的是ISIS派來的?ISIS要不要承認一下?
這根本就是你們的思考模式和行逕嘛!

**************

法界人士指出,暫且不論好市多與供貨商彼此間究竟採取「賣斷」或「由供貨商全數吸收退貨損失」的營運模式,但網友秒買秒退的行為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該法條明文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儘管網友主觀上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而不會成立詐欺罪,但如果主觀上一開始就沒有購買林鳳營鮮乳的意願,而是單純利用此項退貨機制達到使頂新公司受到財產損害的結果,這種情況事實上與一般消費者購物後感到不滿意、依據契約主張退貨的情況截然不同,法律上極可能被認為「意圖損害他人」,同時這種行為也等同於施用詐術讓好市多賣東西給網友,故能成立間接毀損罪。

IKOO wrote:
台灣有救了我們有二...(恕刪)

幹得好!加油!

回想一下當初的食安事件,有多少的民粹過激。

今天你這樣弄人家,將來別人也這樣來弄你,你還不能多哼句,要忍吞下去啊。
我砲故我在
放無薪假不是沒有原因的⋯⋯
要高層出來面對什麼?
法院判頂新無罪,鮮奶也是好的,牛也是健康的,酪農更是辛苦的,
這些人照樣出來損壞別人的東西。

我呼籲相關被侵害權利的公司主動提告⋯⋯
讓這些平日迷失在電玩遊戲中,可以無限續關的宅男宅女面對自己在現實生活中做的事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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