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電視新聞報導時以為是突然開車門害騎士出事!中午詳看報紙,再看影片才知是上車還未及關車門,結果騎士撞上!話說,最討厭開車的路邊停車時都愛佔據慢車道⋯⋯即時只是一下子!不過遙想很久前有車開時,似乎也做過這種事!真慚愧!真的是要引以為戒,不要害人害己!
這類事件,常有的狀況都是亂開車門的汽車駕駛的錯.現在法院的判決,過失殺人罪都是判給亂開車門的駕駛,因為他是主因.後面不小心輾過的駕駛,有判刑的很少.只要有白目汽車駕駛在的一天,目前還沒有減少這類事件的方法.
昨天有看到這新聞仔細看這機車騎士真的很奇怪汽車使用人是關門,所以身體已經一半都進入車內機車騎士似乎是睡著了?恍神了?應該是早早就能看到汽車車門要關了,可以提早閃避結果騎士什麼都沒做,就這樣直直地撞上去真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