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5日14:59
2012年發生的台南湯姆熊男童遭割喉命案,震驚全台,兇嫌曾文欽落網後曾嗆:「在台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歷審均因他有精神病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原判,曾文欽免死定讞。
曾文欽(三十三歲,在押)2012年12月1日上午,在台南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把10歲男童方嘉豪騙到廁所後割喉致死,落網還嗆:「在台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
案經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一、二審均因他有精神病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前年底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要求查明曾男是否因精神疾病影響其辨識或控制能力或裝病。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嘉南療養院醫師鑑定報告指曾男疑裝病,無法確診,且過去多家醫院均鑑定曾男有精神病,無證據證明其詐病;而曾男詳述犯案過程,顯示他行兇時意識正常,但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維持原判。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
法官再次證明在台灣殺人不須償命~
一個正常人殺人之後,當然是可教化所以免死
一個不正常的人殺人之後,精神異常當然也免死
台灣正在轉型,只是轉型為亞太犯罪中心,要先從法院開始做起,在台灣殺人免死,在國外犯罪回台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