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秋案鬧這麼大,結果反而讓那些所謂「嫌犯」的輕判,就是因為社會上出了很多法盲。〈如果用軍法審判,罪應該會較重〉本案防過過當案,如果真要鬧大,結論可能是法官判太輕〈屋主一定要負擔一些責任,死一個人緩刑兩個月很輕了〉所以上街頭是想幫那個先生?還是害那個先生?仔細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