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提到,大巨蛋從82年選址開始就是爭議不斷的話題,從選址爭議,甄審爭議,簽訂合約到更換協力廠商,監察院糾正。其中,100年6月26日通過「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體育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同年6月30日也就是一星期內走完全部行程流程,「留給外界對大巨蛋的印象是:這是個有問題的弊案?」
市府說,100年建造執照核發時,環評、都審紀錄營運期間引進人口數53000人,但遠雄開工後進行一連串的變更案,101年向台灣建築中心變更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變更避難人數為11萬人備查。
接著101年也開始著手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到102年變更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書,大巨蛋環境影響評估仍維持引進人口數為6萬人左右。但遠雄在103年10月再度提送台建中心要變更防火避難性能審查,由原來大巨蛋棟審查,變成全區審查,避難人數變更為13萬3159人。
信中直指,大巨蛋體育園區開發計畫書,環評報告書都是遠雄自己寫的,而諷刺的是遠雄一開始就提個容易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的人留數字,以方便取得建照執照。再開始進行建商最善長的變更性能審查,都審,最後期待「頭過身就過」?
信末指出,行政法院之判決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皆認為遠雄在大巨蛋工程因未按圖施工被市府勒令停工沒有違誤之處,「但身邊的親信都了解他,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他不會因此就毫無標準的妥協或讓步,也相信未來的歷史一定會還原真相,會證明柯P領導下的市府堅持是有價值的。」
原文: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9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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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但為何要為這事特別發文給給台北市456個里長?

要不要來個「遠雄大巨蛋事件之我思─市民篇」發函給所有台北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