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實習生賠鉅款損失?貴婦烘焙坊澄清:4人共同承擔59萬

逼實習生賠鉅款損失?貴婦烘焙坊澄清:4人共同承擔59萬
2017/02/22 10:52:00

台中一家知名「永采烘焙坊」遭控訴,實習生超時工作、月薪僅20K,實習生受不了提出離職,反遭求償59萬元。永采烘焙坊法務代表則說,4位員工與實習學生一同提出離職,應共同負擔59萬元賠償,澄清「不是一個人賠償59萬元。」

烘焙坊遭投訴,實習生月薪僅領20K,上班常超時還沒有加班費,就連颱風天都要上班,老闆還會言語辱罵員工,實習生受不了向老闆提出離職,卻被要求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總共59萬,離職員工也遇到相同狀況。

據《蘋果日報》報導,面對實習生的控訴,烘焙坊法務代表澄清,離職員工向勞工局提供公司求償59萬元的資料,其中有誤會,公司其實是「要求同時離職的四人,共同負擔59萬元賠償」,並非一個人賠償59萬元,強調會當面與離職的四位員工及實習生說清楚。

法務代表表示,老闆娘認為他們應對無預警離職的作為負責,並不是真的要他們賠償,事後還告知只要道歉,就不用賠償,提到實習生不道歉、也不願回店內交接工作,老闆娘才會委託律師提告,「是給學生一個社會經驗,要他們了解不能想離職就離職,而是應對自己所作所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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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闆真的太奇耙了
另外她的委任律師我也很懷疑真的有律師證嗎?
跟勞基法牴觸的工作合約根本就是無效的啊!!
你要告什麼??除非你只是要騙這傻茂委任費
澄清4人離職"只"要賠你59萬??
平均1人15萬?!
這比賣糕點還賺啊啊啊
看來全台灣有必要給老闆一個社會經驗了

saredira wrote:
逼實習生賠鉅款損失...(恕刪)


現在的社會風氣是,只要你掰得出理由就是有理,不管多荒唐的理由都一樣!
saredira wrote:
另外她的委任律師我也很懷疑真的有律師證嗎?


委任律師很正常啊,

你走在路上踩到我,我要求委任律師寫個存證信函要你賠10萬,

委任律師不寫嗎?
「法務代表」是什麼?
我的感想:公司要簽法律顧問,還是找真的有律師的吧。
我朋友開便利店加盟,也常常有孩子前一晚說辭職就辭職.

也沒在告啊!人再找就好啊,哪有那麼多時間去告啊!
我是人,我反咳!
昨天的新聞烘焙坊還說要委託律師提告,
今天發言的就降格成法務代表囉?

當然法務代表也可能是找真的律師,
不過今天刻意迴避律師字眼,
要嘛昨天所謂的律師是虛張聲勢唬人用的,
要嘛就是原本受託的律師發現接這個委託案太丟臉,不想被起底

saredira wrote:
跟勞基法牴觸的工作合約根本就是無效的啊!!


離職預告的問題,雖然勞基法並沒有強制規定員工若未預告會怎麼樣,只用了準用兩字。

但實務上,若員工未預告,致雇主遭受損失,雇主當然可以以民事要求賠償,

是否真能得到賠償,法院上當然是看證據。

一碼歸一碼,

超時是一回事,低薪是另一回事,未預告離職造成雇主損失又是另一回事,

而報導內提到共同賠償,我只想到應該是離職員工串聯讓公司損失,

例如公司明天有30萬的烘焙訂單要出貨,班表排好了,

明天有4個內場會上班,2個休假,結果4個明天突然都不來上班,即使2個休假的叫來也出不了貨,

擺明讓公司損失,這樣的行為,我不相信員工可以說勞基法未強制規定要預告。

勞基法可是用準用兩字,外加不可以預扣薪資,有問題找法官判,

並沒說勞工可以不告而別,

至於公司有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公司遭受損失,那是到法院之後雇主要提供的證據。

真到了法院,委任律師如果還在說合約規定3個月前預告(與法律牴觸無效),那才真的是律師笨。
一看就是瞎鬧一場!

工讀生一個月領妳多少錢, 現在要吐比薪水還多的錢出來怎麼可能?

你還得證明他們的離職造成實質的損害

擺明了要大家去剿他的底.....

JasonStock wrote:
你還得證明他們的離職造成實質的損害


所以我最擔心的就是實習生很不幸留下了實質損害的證據,

畢竟學生或者年輕人很多時候太容易意氣用事,

有時候會把很多問題混在一起,以為公司不仁,我就可以不義,

公司不仁,不代表員工不義就是對的。
有時候新聞真的就只是看看就好,太多新聞都只會捏照、根本就不管事實如何。
說不定人家<員工>已經有提早說了,只是不被理會而已。
除非你是當事人,不然內幕你永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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