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立委在質詢外交部,都是要盡快把犯罪的詐欺犯盡快引渡回國。為什麼各國對於經濟有重大影響的詐欺犯都處以重刑,而我們仍然因為輕罪,往往都以很少金額交保,甚至在機場就放人了。這樣對台灣的形象也有很大不良影響,而在台灣不管是掏空公司,電信詐騙。看到很多人畢生積蓄被騙,甚至輕生。而騙人的都是很快放出來繼續詐騙。台灣真的是詐欺犯不夠用嗎?
台灣之光耶,其他國家論設備和經驗,都遠不如台灣,台灣一枝獨秀行騙全世界。我可以同意外交部將罪犯引渡回台灣,但是不用太積極。這些罪犯回台灣,都是要花人民的錢,還要包吃包住,做沒幾年又假釋出獄。立委有時間催外交部,怎麼不花點時間在修法上面,重大法案一直躺在那邊。
看到許多立委在質詢外交部,都是要盡快把犯罪的詐欺犯盡快引渡回國看到許多立委在質詢外交部,都是要盡快把犯罪的詐欺犯盡快引渡回國看到許多立委在質詢外交部,都是要盡快把犯罪的詐欺犯盡快引渡回國;;; 許多立委是什麼背景??
我先生上星期去幫被詐騙的姪女出庭.(在台北被詐.但是在高雄開庭)法官一開始就說嫌犯很有誠意和解....非常有誠意.希望大家能和解.....和解金...被詐金額的5%.沒錯.是5%.被詐三萬只賠1500.....
詐騙犯已經讓台灣惡名昭彰了既然大陸願意接收這些犯人個人認為 應該就讓它們去大陸接受更嚴厲的法律制裁因為:1) 很多的受害者是大陸人2) 大陸法律比較嚴苛 有嚇阻作用3) 為何要浪費台灣納稅人的錢養這些詐騙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