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20)日表示,台灣民眾申領大陸居住證是非常嚴肅的課題,政府必須要非常謹慎面對,相關的修法希望可以避免對社會帶來不必要的衝擊,但限縮持有居住證國人的公民權,「大方向是確定的」。
「港澳台居民身分證」於9月1日在中國大陸正式上路,陸方表示,發放居住證只是提供城市生活便利措施,,但核發的圖徽、編碼幾乎跟大陸居民身分證完全一樣,申領居住證已高度趨近取得大陸公民身分,我國政府認為恐牽涉到國安問題。
行政院針對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一事首度表態,Kolas表示,現在必須有更多時間聽取各界意見,包括蒐集立委的看法,但基本上有一個方向,「就是我們的確認為是需要管制的」,這個管制就是申領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必須要某種程度憲說公民權,但限縮程度、範圍、強度、深度,還需要聽起各方意見。
Kolas強調,希望修法的過程中,不希望對國內社會帶來過多的衝擊,但朝某種程度的管制,這個大方向是確定的。
玉女心經修煉者 wrote: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20)日表示,台灣民眾申領大陸居住證是非常嚴肅的課題,政府必須要非常謹慎面對,相關的修法希望可以避免對社會帶來不必要的衝擊,但限縮持有居住證國人的公民權,「大方向是確定的」。
不知道有無違憲==>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
利。 對人民上述自由或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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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台灣國憲法一定不是這樣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