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造謠3日落網!「這個是吳宗憲嗎」影射是陳菊隨扈刑事局逮人

[新聞] 批踢踢造謠3日落網!「這個是吳宗憲嗎」影射是陳菊隨扈 刑事局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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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ptt鄉民〕說:
那位ptt鄉民的問題:就是那位柯粉的分類用「爆掛」,不是「問掛」。
有加個疑問句「是否觸法 在法律上還很有爭議。」

逕交簡易庭判決 等於自承有罪 願意被判刑度
那位ptt鄉民如果有種的一點 就應該聲請交付審判
走正常司法程序 讓判決書出來
看加了疑問句 是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 還是真的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

現在在玩「警察國家」就是了?!
這種根本不會被判有罪的東西 網路上講個話 只是假設一下 就輒動得咎觸法
假設一下不行膩? 這樣就算散佈造謠咧 他後面還有加個疑問句
那新聞台那些政論節目 每天下一堆標題 後面加一堆問號 怎麼不敢去抓?
欺負一般人沒有法務 政論節目電視台有法務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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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只是提出質疑言論,就被指控為網路造謠抹黑。
政府連查個車誰派的,一個禮拜都查不到。

此案如果簡易庭法官認為無罪,應該會轉換成通常審判程序吧。

這種喜愛告人民的政府,2020下架吧!!
告不了的!就嚇唬老百姓而已!
不告韓粉一樣會說默認

2好3壞 wrote:
不告韓粉一樣會說默...(恕刪)


吳宗憲本來就是由秘書長監督、管理的下屬!

這裡說"秘書長",而不說陳菊,是因為陳菊有沒有做到份內的工作,我不知道!

這就是我行你不行的範例。警察國家封號可不叫假的。blockquote>THE-ONE wrote:
[新聞] 批踢踢造謠...(恕刪)

tommy_kang wrote:
為了要徹底釐清案情...(恕刪)


你很猛耶,不怕被告嗎?
叫總統府秘書長出來面對也要怕被告,好怕怕喔
不過為了國家好,她不能繼續神隱下去啦

請 陳菊小姐勇敢出來面對!!
請 陳菊小姐勇敢出來面對!!
請 陳菊小姐勇敢出來面對吧!!
THE-ONE wrote:
[新聞] 批踢踢造謠...(恕刪)

一句話就得吃官司
感覺比共產黨還恐怖

THE-ONE wrote:
[新聞] 批踢踢造...(恕刪)

我反而贊成提告,隨意影射某些人某些事,有沒法律責任,這樣怎麼可以
時間是魔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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