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遭林鄭月娥打臉 : 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120249
2019-10-23 00:54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陸委會22日表示希望派檢警赴香港,將出獄後的港女命案兇嫌陳
同佳押解到台灣,對此,港府23日0時25分發出聲明,表示「特
區政府認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
能接受」。
港府聲明表示,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姓疑犯是台
灣通緝犯,今次是自願到台灣自首,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
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的陪同下赴
台,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台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
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既然陳
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
聲明表示,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
關證據都在台灣,台灣對本土殺人罪行絕對有司法管轄權,陳既
然自首,台方應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蒐證、起訴;在
港方的證物方面,除了陳自願帶往台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港
方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
聲明指出,對於台方提出以司法協助來處理陳案,特區政府認為
只屬藉口,與自願自首無關,過往台方也與其他未有司法協助的
地方處理過相類似個案,陳今次自願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緝人士
,可以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的要
求,也必須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
另外,港府聲明也透露,「過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樂意向台
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以便台方調查台灣殺人案,更在今年3月正
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團到台磋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不獲正面
回應,對台方至今仍然堅持香港無意受理,這不反映事實,特區
政府對此表示失望」。
聲明最後指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台方妄指陳姓疑犯自願自首
有政治圖謀」,由始至終,特區政府皆盡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也認為陳姓疑犯今次頓悟,決定自願到台,可令公義得以彰顯,
「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
案件希望可以有所進展。 」
現在綠共除了有回扣的事情 都能推就推 有興趣的像走私香煙 蚊子館 租比買貴的飛機 天價的風力發電啊
fbi0072653 wrote: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恕刪)
fbi0072653 wrote: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恕刪)


是無主權還是無權?

再說了

陳同佳來台途中,跑了、死了、鬧事了,誰要承擔責任?

是附和中共港府的國民黨、韓國瑜、馬英九還是韓粉?

說大話就免了吧!

真要實務操作還是要派我國檢調押解返台

不然香港警方押過來阿!
怎麼看都是蔡政府在政制操作,只要抗中就有年輕選票,只要有選票,死多少人也沒關係。

呵呵,真的會有選票嗎??
LongDickApe wrote:
陳同佳來台途中,跑了、死了、鬧事了,誰要承擔責任?...(恕刪)


一看就知道沒有出過國
他只要一下機
機場航警就可以在出空橋就先攔住了
在香港他是一個清白的自由人,什麼原因香港警察要押一個清白的人送去別的地方?要正式途徑就是要依法例,所以先有反送中革命出現。
人家自己要過來投案,
你乖乖在台灣等不行?

自以為聰明派人過去押解,
香港不放人,再把責任推給香港
textxt wrote:
在香港他是一個清白的自由人,什麼原因香港警察要押一個清白的人送去別的地方?要正式途徑就是要依法例,所以先有反送中革命出現。


對呀!
他是一個清白的自由人,
然後他的政府對外放話說要把他丟到外國去接受審判。

他奶奶的,香港人都是他母親去外面跟別人生的嗎?
香港政府可以幫一個清白的自由人對外放話?

莫名其妙。
LongDickApe wrote:
是无主权还是无权?再...(恕刪)

你是脑子有病吗?
23日之后,人家陈就是自由身,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他去台湾跑了,死了,需要谁负责?当然他自己负责了。一个人去台湾途中出事需要你负责么?
他是去投案,不是移交,懂了吗?
台湾一方面发通缉令,一方面不准人家入境,不能入境,人家怎么投案?直接原机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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