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級討厭韓的一位郭粉~
上次總統初選後,對國民黨也徹底失望!
之前聽說有人要罷韓,心理想如果我是高雄人,
我肯定去投一票!表達我的不爽!
但因為我也不是高雄人,所以我也不太關心罷韓的事~

6/6號那天,我好奇查了一下發現竟然只要1/4選民投票通過即可罷免...

天啊!這種選舉制度簡直太隨便了!

我不想討論韓這個人,單純討論這個1/4的制度,

我舉個例子,學校班長選舉,班上40人,

小韓22票贏小花18票當選~

小韓當上班長後,班上有10位同學看小韓很不爽,

結果小韓就下台了....

請問這故事合理嗎?其他30同學的權益為何被少數10位同學剝奪?

民主選舉制度最基本就是多數決,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結果直接來一個少數否決之前多數的決議...

我個人認為,至少要改成必須要有半數以上方可通過,

這不是最最最基本的民主制度嗎?
永遠都不會看第一個先決要點是吧,

反對罷免者多於同意罷免者,罷免失敗嗎????

票多的贏~~~~~~~~~


中華民國現行的罷免制度為分二階段徵求選民連署,通過之後再進行選民投票決定罷免結果。

第一階段:提議 (百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 (十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 (有效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你也可以去投反罷免
為何不投

叫不到那麼多人去投反罷免
不就證明了沒有人願意幫你坦你就該下台

那麼簡單的邏輯都推不出來

投票有兩個地方可以蓋印
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請認清楚事實
韓導只有2.5萬人支持, 不到投票數的3%,更不到選民的1.1%。

一直在講25% , 59萬票,
結果就被洗臉
達到40%以上,93萬票
01橘子人 wrote:
我是超級討厭韓的一位(恕刪)

你該不會要帶風向
要立院修改罷免法吧?
罷免結果會通過需兩要件同時成立:
1. 有效同意票須多於不同意票
2. 同意票必須達到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25% 以上

以韓國瑜為例,如果多數人挺韓,理應出來投挺韓票。
有130萬人沒出來投,這些人是挺韓?失望?無意見?臨時有事?
無論如何,93萬反韓的都排開行程來投了,這投票數很驚人!

韓國瑜當時不選總統就沒事,
先失信高雄市民,又得罪郭董支持者,黨內還有扯後腿的......
這些選票加起來可不少!

民 進 黨 把 這 些 整 合 後 攻 擊 ,威 力 確 實 強 大 !
01forever wrote:
你該不會要帶風向要立(恕刪)


同感!!!目標達到了....
開始帶風向要修法了....
midnightages wrote:
永遠都不用看第一點,(恕刪)


照你的說法如果只有1個人去投票支持也可以嗎?

現在就有規定1/4以上才算通過,

但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何不是設定1/2以上通過?

這不是很基本的道理嗎?

有人發起罷免要否決別人之前的投票結果,

不同意的不去投票很正常,沒事為何要配合少數反對的人去投票?

但如果去投票人是超過半數同意罷免,那就符合多數決的基本精神!
hittaku0413 wrote:
罷免結果會通過需兩要(恕刪)


提高罷免門檻對執政黨有利

你們就別亂了

柯文哲選到台北市長,也只拿到選票的 26%

你要不要說這種制度不合理
01橘子人 wrote:
我是超級討厭韓的一位(恕刪)

01橘子人 wrote:
照你的說法如果只有1個人去投票支持也可以嗎?

現在就有規定1/4以上才算通過,

但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何不是設定1/2以上通過?

這不是很基本的道理嗎?

有人發起罷免要否決別人之前的投票結果,

不同意的不去投票很正常,沒事為何要配合少數反對的人去投票?

但如果去投票人是超過半數同意罷免,那就符合多數決的基本精神!


投票率. 得票率

一堆人傻傻地分不清楚 ~



單單就以 "正常選舉" 來說

投票率 超過 七成 算是很高 (大多都在七成以下)

我們假設投票率是 七成五 (75% 超高)

那這 25% 的門檻就 = 多少 "得票率" 呢 ?

25 / 75 = 33.3 %

我們以這次同意罷免的 "投票率" 來推算 "得票率"

40 / 75 = 53.3 %



ps. 除非做到天怒人怨, 不然誰會吃飽太閒出來投罷免票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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