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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狒狒歷經16天的圍捕,終於在今(27)日下午落網,但驚傳狒狒身受槍傷傷勢嚴重,急救無效不治死亡。對此,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臉書點名桃園市長張善政,連一隻無辜的狒狒都保護不好?
據了解、桃園市農業局今日依照線報掌握狒狒行蹤,加派人手展開重點圍捕,終於在下午於富岡國中一帶逮到東非狒狒,因狒狒生性猛烈,因此是在狒狒逃走的過程中由人員以麻醉槍將其擊中,才成功逮捕。不料,狒狒驚傳在此之前就已受傷,經調查發現是遭獵槍擊中,即使在獸醫搶救之下仍無力回天。
對此,農業局稍早前出面強調,圍捕行動中的所有參與人員都只有配置麻醉槍,且並無委託外部人員加入,但在抵達現場時就發現有另一組人早已在裡面,爾後才發現狒狒已經倒臥在一旁,並送往六福村動物園急救。另外,農業局已將報警釐清全案,之後也會傳喚相關參與人員交代圍捕過程的所有細節。
林務局指出,依「野保法」規定,擅自獵捕、宰殺野生保育類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狒狒身受的槍傷疑似為獵槍導致,獵捕是否符合「野保法」其中的緊急狀況,林務局動物保育組科長鄭伊娟表示,獵槍是野保法中可使用的獵捕工具,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緊急情況並需報准主管機關核可,而相關規定權責主管機關是桃園市府,且是否符合緊急情況必須要由在現場的桃市府判斷,後續也需由桃市府說明整體情況。
周玉蔻表示,逃亡十幾天,嚮往自由的狒狒,竟然不幸死亡事件,根本是人為謀殺、不可思議!
周玉蔻拋出8個為甚麼表達心中的不滿,並點名張善政,表示「張善政當市長的桃園市,連一隻無辜的狒狒都保護不好?!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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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過相關的新聞,
就算獵人是新竹縣委託的,
獵人跑去桃園參加圍捕根本是自作主張,
而且新竹縣政府人員有問獵人有沒有麻醉槍,
是獵人沒有麻醉槍只有獵槍就自己去桃園圍捕,
新竹縣政府人員就是要獵人準備麻醉槍在新竹縣待命而已,
再來獵人說有詢問現場人員可不可以開槍,
這邊問題就很大了,
因為桃園市政府人員或是六福村動物園負責圍捕的人員,
應該都是準備麻醉槍,
結果一個帶獵槍的獵人自己莫名其妙來參加,
獵人問可不可以開槍時現場人員可能以為是麻醉槍,
所以才同意,
也可能是獵人說謊,
應該是這個獵人很久沒有開槍殺動物手很癢,
自己嗜殺才這麼白目積極參與圍捕,
不然電視新聞都報好幾天現場人員都是用麻醉槍要活捉,
獵人不知道被獵槍擊中會死亡嗎?
總之這個獵人依照目前新聞資料來看,
是自己自作主張帶獵槍去現場的,
一定要重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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