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等關稅7日上路,但日本發現15%稅率須另疊加原有稅率,我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直到8日晚間才證實,稅率是「原有最惠國待遇(MFN)關稅疊加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以我工具機為例,MFN稅率4.7%加上20%對等關稅,即24.7%;在野痛批經貿辦刻意拖延說明,對美談判「沒有最黑箱,只有更黑箱」。
對等關稅實施前,台灣產品輸美平均稅率落在2.4%,但實際數字會高很多,因為資通訊與電子產品按世貿組織資訊科技協定為零課稅,拉低輸美產品稅率平均值,但傳產稅率實際高出2.4%許多。像是紡織品稅率在10%到20%之間,塑橡膠3~6%,自行車整車關稅5.5%到11%,疊加上去相當可觀。
僅有歐盟 不是採疊加計算
經貿辦昨晚指出,根據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7月31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各國對等關稅是採產品原有MFN(最惠國待遇)稅率再加上該行政命令附件1所列對等關稅稅率,未列於附件1的國家,則為MFN關稅疊加10%對等關稅;其中僅有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歐盟,對等關稅不是用疊加方式計算。
經貿辦表示,每個國家貿易結構不同,各國與美國針對對等關稅談判的狀況及進度亦有差異,從4月2日美方公布對等關稅政策迄今,大多數與美國有經貿往來的國家,其關稅稅率均採產品原有MFN關稅再加上對等關稅方式計算,因此,從4月美方政策生效至7月31日間,各國關稅稅率均為產品原有稅率疊加暫行期間的10%稅率。
而依據美國7月31日最新行政命令,8月7日起,瑞士是原有稅率疊加39%、印度疊加25%、越南疊加20%、菲律賓、泰國及印尼是疊加19%、韓國疊加15%等,「依此原則,我國關稅為產品的原有MFN關稅疊加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20%」。
經貿辦指出,行政院4月4日召開「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時,經貿辦的說明簡報中即清楚說明依據美方的行政命令,各國輸美產品適用的關稅是在原有稅率外,另加徵個別國家的對等關稅。政府部會後續對外說明時,亦明確提供此資訊。
經貿辦重申 持續與美磋商
對於受對等關稅新制衝擊較大的產業,行政院4月已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備妥金融支持、拓銷市場多元化、推動產業升級,加強就業穩定與勞工照顧等措施,給予產業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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