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過後 台灣就將進入行政獨裁時代

明天過後 台灣就將進入行政獨裁時代

對於財劃法,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的「不副署、不公布」決定,看來已經勢不可擋。

當這個最終決定做下的這一刻,也意味台灣民主架構將完全被破壞,「明天過後」,就是「行政獨裁」的時代來臨。

所有民主國家在制度設計時,關切的主要問題都是如何防止極權、獨裁出現。為此美國的總統制採取三權分立、權力制衡;英國的內閣制則是透過政黨政治運作,確保責任政治的運行。雖然中華民國憲法和增修條文都不是純粹採總統制或內閣制,但卻無疑隱含權力制衡、責任政治的原則在內。只有司法具有法律的違憲審查權,也是絕大多數民主國家的特徵。

而無論親綠學者和民進黨說得如何天花亂墜,事實就是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副署、不公布」,或者「不執行」,都等同於對法律的「否決」。固然在民主國家,否決已通過的法律有行政和司法兩種形式,但前者在我國憲法當中已有覆議權設計,捨此之外,就是司法審查機制。既然行政否決的覆議權已然行使完畢且並未通過,行政部門有何權利已等同司法審查的方式「不副署」法律?

包括前大法官許志雄在內,民進黨有個論調,說如果藍白認為「不副署」作法不當,自可提出倒閣。姑不論倒閣實際上是民進黨希望國會改選的手段,事實上,倒閣與「解決行政濫權」並沒有因果關係。更矛盾的是,如果改選結果,是藍白仍占國會絕對多數,那麼表示卓榮泰「不副署」主張並不被選民認可;但即使如此,也沒有任何機制可保證少數的賴政府不會再濫權。因此所謂的「倒閣說」,其實並不成立。

而且,在政黨輪替、少數執政確有可能發生的情況下,賴政府「不公布、不副署」法律的惡例一開,未來其他政黨上台,也當然都會依樣畫葫蘆,只要宣稱修法、立法「違法違憲」即可。所有的法律都必須經過行政部門認可才能公布並執行,立法權還有何有效職權?行政獨裁的大門,也就打開了。



明天過後 台灣就將進入行政獨裁時代

明天過後 台灣就將進入行政獨裁時代

明天過後 台灣就將進入行政獨裁時代
如果民進黨不守憲法,那憲法所保障的總統任期,也不存在了
vn51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呆丸國會誕生嗎???

不提倒閣,就是支持行政獨裁
Iris max
呵呵,還在騙 ……
x365555
立法院有權倒閣卻不行使,就是默認行政院施政,不執行違憲法案[^++^][^++^][^++^]
ok001 wrote:
賴政府「不公布、不副署」法律的惡例一開,未來其他政黨上台,也當然都會依樣畫葫蘆


呵呵

重點是國民黨不會搞街頭運動啊

就算民進黨違憲濫權,社會還是風平浪靜

民進黨幹嘛不違憲

要是國民黨做同樣的事

民進黨早就青鳥齊出

小學生都上街頭了

這就是國民黨黨俗辣的代價
x365555
車輪黨的八百壯士自肥,根本沒人支持。[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國會擴權法」被憲法法庭判違憲是白藍,憲法庭被藍白給凍了不敢解凍,意圖癱瘓憲法法庭,才有機會誣指別人違憲[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ok001 wrote:
明天過後 台...(恕刪)

立院升高對立,地方政府稅收不上繳 ~
呼籲卓揆別縮阿,明年大選看誰會先跳腳

民眾黨今日下午召開「守護台灣民主憲政、拒絕綠色獨裁體制」記者會

卓榮泰成民主憲政關門人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舉行記者會,以善盡「民主憲政守門人」職責為由,宣布將以不副署的方式,讓立法院通過的《財劃法》不能生效。繼史上覆議次數最多的閣揆之後,卓榮泰又創下史上第一個不副署法律案閣揆的紀錄,雖自稱是「民主憲政守門人」,實為「民主憲政關門人」。

卓榮泰就任行政院長短短一年半的時間,就提出8次覆議案,皆遭立法院否決,雖然修憲後已經取消覆議失敗閣揆請辭的規定,但平均每2個多月就覆議失敗一次的閣揆,實在沒有繼續坐在那個位置上的理由。

換到任何其他民主國家,這樣的閣揆或總理都已經下台N次了,而卓榮泰居然還能以「民主憲政守門人」自居,也是另類的民主奇蹟。

卓榮泰之所以會提出8次覆議,就是認為那是解決行政、立法矛盾的最終手段,如今卻又自創「不副署」這一條路。如果真的認為行政院有權不副署,那之前的「覆議、釋憲、暫時處分」套餐,又有何提出的必要,直接出一個不副署的大招就結了。今天的的卓榮泰實則打臉了過去的卓榮泰。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者,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如經全體立委1/2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今卓榮泰自創不副署權,不「接受」立法院的決議,將使得覆議制度形同具文,毫無疑問是違憲的。

雖然有幾位親綠的法界人士跳出來替行政院背書,但經此一役,高中、大學老師大概都不知道該怎麼教《憲法》了。民進黨為了一時的輸贏,不顧一切突破底限的硬拗,卻輸掉了長久的道德高點和話語權。

34年前,郝柏村曾經拒絕副署總統李登輝要升蔣仲苓為一級上將的人事案,當時台灣還沒有修憲,《憲法》的意旨偏向內閣制。《憲法》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的文字,也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第58條的文字雷同。

郝柏村認為一級上將的人事權屬於政院,所以拒絕副署李登輝發布的人事案,並揚言請辭閣揆,最終李登輝收回成命。民國83年7月總統直選修憲時,李登輝就把行政院長的人事副署權拿掉了。如今的《憲法增修條文》雖然參考「雙首長制」,但實則更接近總統制,閣揆的副署權只會更小,沒有更大的道理。歷任閣揆沒有一個人敢拿副署權對抗國會,卓榮泰是史上第一個。

按照卓榮泰的說法,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他可以不執行,總統公布的法律他可以打槍,試問,行政院長既不對總統負責、又不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是個怎樣的憲政怪物?

當國會通過的法令可以被行政院長一票否決時,台灣還能自稱是民主國家嗎?

雖然民進黨不承認,但每個人都知道,卓榮泰就是替賴清德揹黑鍋的。

賴清德假裝自己高高在上、不沾因果,實際上是自己扮神、讓卓榮泰扮鬼,所有的毀憲亂政的事,都讓卓榮泰去揹。

卓榮泰注定會在憲政史上留下罵名,但扭曲《憲法》成為「德意志憲法」的賴清德,還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台灣如果是內閣制,藍白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這樣倒閣才有意義。

但在總統制下,就算藍白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國會重新改選取得多數黨,總統的權力卻絲毫不受影響,政府的權力仍在原來的執政黨手上,總統依然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
hl4su3a8cl3 wrote:
不提倒閣,就是支持行政獨裁


如果倒閣, 總統也跟著下台重選, 才有意義吧.

不然, 幕後藏鏡人可以一直胡搞瞎搞.
hl4su3a8cl3
藏鏡人在對岸嗎?
Iris max
萊爾藏鏡人 ~
反正明天垃圾黨會把它們的行為合理化!

40%頭腦有問題的,造就現在這樣狀況!

貪污、腐敗、詐騙、專搞內部鬥爭、不管民生法案!

垃圾黨唯一政績就是:A錢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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