嘰嘰~麗 wrote : 跟據《壹週刊》8日報導,李會把影片以受害女子的名字或暱稱,從A到Z「分門分類」,行徑十分變態。遭李宗瑞迷姦的女藝人包括「W女」,她從模特兒界成功轉戰戲劇圈,是不少宅男心中的女神;還有身材高挑、拍過多部廣告的「C女」。而另一位受害女星P從女子團體跨足主持界,因美食節目知名度高漲。C跟P是誰呀?(求臆測PM)從A到Z有懶人包嗎?...(恕刪) 其實媒體圈的人都知道有哪些人只是不能說出去而已我想他們一定忍的很痛苦喔對了,不要pm問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flyingmax wrote:更新:李大股東閃電請...(恕刪) 對小模下藥,或是偷拍都是違法的行為,但是比起公然散布,藉此營利的周刊雜誌,不是更可惡嗎?社會病了,大家都只想知道究竟是誰,在人後做了甚麼事?檢警高規格要抓惡狼,卻放過了製造社會病態的周刊,這種辦案檢察官,有一天辦到你媽討客兄,你也登到周刊去嗎?也許將來有一天,我們都知道哪位女藝人是糟糕的,也許誤解了某位造成她莫大困擾,要請法院給她清白給她認證,都不容易啊!像致中終於獲得法院認證為嫖客,也得到"娶妻當若睿靚"的相挺精神,那是當事人費了多大力氣,才得到的法院公證.要三思啊!!
barry2812 wrote:對小模下藥,或是偷拍都是違法的行為,但是比起公然散布,藉此營利的周刊雜誌,不是更可惡嗎?社會病了,大家都只想知道究竟是誰,在人後做了甚麼事?檢警高規格要抓惡狼,卻放過了製造社會病態的周刊,這種辦案檢察官,有一天辦到你媽討客兄,你也登到周刊去嗎? 樓主,你不用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