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fox wrote:
本人很認真的回覆,現...(恕刪)
臺灣是法治社會,
既然敗訴就依法行政,
這是公民社會的基本素質,
這就是我的看法。
不曉得在敗訴之後,
還有什麼自己權益要爭取?
五億嗎?
判決對自己不利就哭鬧、裝悲情,
這算哪門子權益?
你只看到王家的權益,
那同意戶的權益呢?
為了一個王家,
全臺灣的都更暫時停擺,
這些人的權益呢?
ccl5988 wrote:
建商都是很nice的...(恕刪)
piwu0531 wrote :glasscar000 wrote:
那個根本就是王家自己貪,要的不夠
那為什麼其他的住戶都同意,唯讀你家不同意
這些看新聞的民眾有沒有好好想一想
看一下報導內容呢?
...(恕刪)
先看看王家的房子 :
王家是最左邊那間白色的, 還有圖片中間把雜物堆在門外那間 ...
這次一起都更的其他住戶很多是透天, 包括面文林路的一排店面 . 不過王家則是位在基地後方吵
雜捷運高架橋旁, 門前還不准停車, 地點特差 ...所以王家對面地坪差不多的但新很多的透天, 現
在成交價也差不多三千萬左右而已 ...
雖然王家這次分到五戶及五個車位, 加上補償金一共現值只有一億一千萬 ~ 也就是說, 如果王家
拿這些錢在附近再買兩間同樣沒有車位的中古透天後, 這次都更獲利也不過五千萬左右而已 ...
如果是你的話, 有可能接受這個條件嗎 ?? 誰不知道都更是發財的機會 !! 難道到頭來就只能賺
這一點點錢? 做人要將心比心呀 ~~
還有一點就是, 王家要求要換文林路那邊的店面, 卻遭原本該店面住戶拒絕 ...
這也是當時協商破局的原因之一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