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等到三審定驗...要再等2-3年,現在才一審等於他還有2-3年的自由...如果三審出來判3年以下,他的律師說要爭取"有罪無罪化",也是有可能的這樣關1年多就可以出來了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人家審判法官要這樣判,我們也不能怎樣...
我們來看看英明的審判長說了甚麼話來污辱全台灣人民的智商看來我們的法律定義是否漏洞百出,斷看當事人要怎麼曲解都可以?且協助陳啟祥地勇公司取得和中聯締結三分之一轉爐石承購權契約利益,並不是有形財物,不能以刑度較重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處罰。
李慶安那件爭眼說瞎話的案子都可凹到沒事,法官都替他說話,說慶安夫人沒有義務跟必要誠實告知,這.........哇靠,這樣也行然後搞半天也不用吐錢出來也是一絕啊反正同樣事情在國民黨上就有不同標準跟解讀的喔別人都是先押在取供,關到死再說
這樣民意代表喬事情都OK反正政府不是民意代表管的嘛這樣對嗎 一個國家要亡也不過如此而已台灣人養了一群廢渣法官教授拿走國家給的補助款 也能凹成非貪汙請法官告訴大家A走公款不算貪汙 怎樣才算貪汙?這國家完全沒有希望 完全亂搞 上上下下都在亂搞亂判民意代表原來可以合法拉皮條或作為業務仲介 收個仲介費合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