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才被判七年!!

還要等到三審定驗...要再等2-3年,現在才一審
等於他還有2-3年的自由...
如果三審出來判3年以下,他的律師說要爭取"有罪無罪化",也是有可能的
這樣關1年多就可以出來了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人家審判法官要這樣判,我們也不能怎樣...
我們來看看英明的審判長說了甚麼話來污辱全台灣人民的智商
看來我們的法律定義是否漏洞百出,斷看當事人要怎麼曲解都可以?

且協助陳啟祥地勇公司取得和中聯締結三分之一轉爐石承購權契約利益,並不是有形財物,不能以刑度較重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處罰。

李慶安那件爭眼說瞎話的案子都可凹到沒事,法官都替他說話,說慶安夫人沒有義務跟必要誠實告知,這.........哇靠,這樣也行

然後搞半天也不用吐錢出來也是一絕啊

反正同樣事情在國民黨上就有不同標準跟解讀的喔

別人都是先押在取供,關到死再說
這位審判長一定前途無量
步步高升
藍幫黨工真努力啊....

馬上貼綠的新聞事件來消毒...

是在比爛嗎? 因為大家都很爛 所以還是要繼續支持藍幫~
以後別在說林益世貪污了

法院這下還他清白

他只是恐嚇取財跟來源不明

以後大家收錢也能跟法官說
我只是恐嚇要他把錢交出來
也要比照秘書長辦理


等下就來去申請入黨
可以請大家以後投我一票嗎
我打算也出來選舉了

正如同蘋果寫的 還真的是XX無敵 怎麼不把所有錢追回來
不幫他 咬出來 檯面上的可能要刷一半掉吧
接下來 可能戲碼 就是祭阿爸
告訴阿爸司法已經還我們家清白了
這樣民意代表喬事情都OK

反正政府不是民意代表管的嘛

這樣對嗎 一個國家要亡也不過如此而已

台灣人養了一群廢渣法官

教授拿走國家給的補助款 也能凹成非貪汙

請法官告訴大家A走公款不算貪汙 怎樣才算貪汙?


這國家完全沒有希望 完全亂搞 上上下下都在亂搞亂判

民意代表原來可以合法拉皮條或作為業務仲介 收個仲介費合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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