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060527 wrote:
打從一開始你就想幫葉瑋庭解套.此刻你的用心是想挖坑給我跳.想模糊焦點.想把整件事的焦點
引往他處.就連"大是大非"你都不甚在意
網路時代的今天.YOUTUBE.優酷等等等等等.都上傳大量的影片.你難道連這都不懂嗎
如葉瑋庭的作為不該被批評.賣國求榮的行為將被默許.往後容易引發出更多負面效應
你在顧左右而言他.當沒看到我提出的觀點...(恕刪)
我跟她非親非故,有什麼好解套的。
她的行為,對與不對,她自己會負責。
但是在你說人家賣國求榮的同時,
你的朋友/親戚(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 有沒有拿"台胞証"去觀光/工作呢?
你對這些拿了"台胞証"的人,是什麼看法?
看來,你是沒辦法回答我的問題了,對吧.........
我們回頭正視臺灣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人權,「言論自由」是最基本的思想自由,在臺灣,「兩岸關係的思維」主要就是「獨」、「統」、「不獨不統、維持現狀」,試想,今天你在公開場合申揚「臺灣主權獨立,與中國大陸為個別而對等的國家」,或者「臺灣與中國血脈相連,同文同種,合則兩利,分則俱傷,應儘速落實國統綱領,加速統一腳步」。類似的兩段話在臺灣應該是可以常常聽得到,不管我們喜歡那一段話或者我們另有政治主張,請問,他們分別會被臺灣的法律處以甚麼樣的刑責?
如果答案是沒有的話,我們憑甚麼定葉小姐的罪!誰都可以主張或獨或統或維持現狀,我葉某人不可以主張「中國台北屏東區」?我的言論自由在哪裡?憑哪一條法律扣我賣國賊的帽子?你知不知道這已經涉嫌人身攻擊?!
以上請大家參考,若有失言得罪之處,尚請見諒!
網絡是一個公開平台,上傳言論的傳播效果不亞於葉小姐當日所處的綜藝舞台(事實上,我們也是從網路上看到的),我們維護自己的言論自由也要尊重他人的言論主張,可以激烈討論,暢所欲言,但繾詞用語還是要小心!
還有當年的立委阿扁也是哦 七年級生還在穿圍兜兜唱兒歌的年代 可能不記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