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 wrote:
經費分配不光參考人口...(恕刪)
所以我說治水防洪的經費應該以面積為基礎計算後再經人口因素調整
防洪經費當然是以洪水量為基礎來計算,以此推估要有多大的滯洪池或其它防洪設施而以台灣西部各縣市緯度、地形其實差距不大,和洪水量最大相關因素自然會是集水區的面積而不是人口,總不會今天這個地方的人口多了5倍,洪水量就會多了5倍。
所以當然要考量人口因素,但主體計算基礎還是要以面積為主。
我是不反對台北先做高規格的防洪設施,但台北做完了高規格巨資的防洪設施,卻只給其它縣市遠低於台北的防洪經費,這就讓人無法接受,這就好像在冬天時,給台北買了件高價的毛皮大衣,(大家能體諒先讓台北先買,先忍耐一下,但等到要買衣服給其它縣市時,就說沒辨法只能買些單薄不保暖的便宜衣物,然後又說你會冷是因為你自己的關系)。
請中央公平的對待各縣市是一件很難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