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eenwang wrote:
樓主來請問你喔請問基...(恕刪)
我來做個公正人好了,甚麼是底薪? 舉例說明:女性員工請產假8週,這樣超過一個月的對吧?那產假公司還是要核給薪資,這樣有沒有問題?了解嗎?
那麼,核給甚麼薪資,當然就是底薪囉!!那30天的底薪是多少?現行法規規定就是19047元/月。
也就是說:你整個月都沒來上班,並且請的都是有薪假,那麼你的薪資依法至少是19047元。那如果你有來上班的話,除了其他津貼、獎金之外,至少一個月也得領19047元對吧?但看樓主提供的照片,大多是低於這個數字。
這觀念不是我掰的,是我朋友的公司被勞檢所查薪資的時候所提出的觀念。當時我朋友跟勞檢所溝通時,有提到他們公司有核給全勤獎金、績效獎金與其他津貼,所以是有超過的,但勞檢所不同意這樣的說法,要求他們公司必須改善。
在這裡告訴大家,若你的底薪沒有19047元,是可以向勞檢所檢舉。但是你的勞資關係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那就不是勞檢所可以負責的。所以各位大大得自己思考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