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這些油不該給人吃但健康風險相當低

我不專業,我只會Google,
某賣油網站寫,台灣人每日平圴的食用油脂攝取量約66公克,
健康網站說,衛生署建議每天攝取3至7茶匙,每1茶匙約5克,
也就是15~35克食用油,
嗯,蘇教授說的是0.03克,差一千倍,好專業,不加薪嗎?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請講這些話的人
每天照三餐吃這些油
1年後再跟我們說風險很低

ru282006 wrote:
2014年09月06...(恕刪)


既然這些油這麼安全
那就送到那個教授家阿
有些人念書念到腦袋
有些人念書不知道念到哪裡去
連道德兩個字都不知道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money99 wrote:
有些人念書念到腦袋
有些人念書不知道念到哪裡去
連道德兩個字都不知道
...(恕刪)


也不能怪他們,還不是教改害的?

yuffany wrote:
我不專業,我只會Google,
某賣油網站寫,台灣人每日平圴的食用油脂攝取量約66公克,
健康網站說,衛生署建議每天攝取3至7茶匙,每1茶匙約5克,
也就是15~35克食用油,
嗯,蘇教授說的是0.03克,差一千倍,好專業,不加薪嗎?


第一條說的是...國人平均"食用"油攝取量(實際值)

第二條說的事..."建議"每天攝取量(期望值)

而新聞上說的是..."問題油"初估若平均分配會吸收到個人體的量(預估值)


這三種不同的量共通處只在於名詞都為"攝取量"而已

這是在差什麼東西....



miamivice wrote:
."問題油"初估若平均分配會吸收到個人體的量(預估值)...(恕刪)

食用安全可以用這種方法來估的嗎?尤其是當估出來的值與每天攝取量差1000倍的時候。
那麼,豬油的檢驗安全標準可以用人體每天只攝取30毫克來估嗎?
如果不行的話,提出這個數據的人是不是該自己閉嘴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重複發言 delete delete
這個食品加工教授..說的是理想狀態..

意思是說.全台灣只有這個人賣廚餘回收油.都沒有人賣了.然後賣的時間只有1年多.

然後賣出去的量就一定是政府現在查到的量..然後用這種方式去計算平均下去所以一人只喝到3毫克.

一個高中肄業.沒啥化工背景的人會知道如何回收廚餘油?肯定有人教..

難道教的人.就只願意教他一個??因為他學費繳的多?還是因為看它長的像自己兒子特別有緣?

如果都不是呢?如果今天台灣的廚餘回收其實已經有段很長時間了?

如果會的人不是只有她.只是他比較雖小被抓包呢???

又或是.其實用廚餘油去混合豬油的量不止政府部門查到的這些呢???

當然很多人會說這些都是猜測..問題是你敢保證全台灣就只有他一個人賣?

餿水油出現的時間就只有這一年多???

銷售到台灣的餿水油的量就只有政府查到的這些?

誰敢保證???連司法單位都不敢拍胸部保證..所以都還在調查...

那你這個教授急著出來保證啥???

真的看不懂..

miamivice wrote:
第一條說的是...國...(恕刪)


餿水油不應該回收做成食用油,這不僅僅是道德依據,足供譴責而已

這是法律依據科學研究數據做出的結論,因為餿水油對人體有害、所以現在依法可以查處開罰回收

你要推翻這個科學做成的結論,必定要拿出實驗上的反證"餿水油本身無害或危害甚輕可容許"

而餿水油對"一般人"人體會傷害,既然已經科學證明並由法律規範

現在爭點只是在於實際上對"個別人"有沒有實際造成健康上的影響(這是醫學的專業)

還有法律上"個別人"損害賠償請求權能否請求的問題(並且70歲 25歲 1歲的人當然不能同視)

現在爛教授拿"個別人"因為少量食用可能不會危害到健康最為產品是否有害無害的立論

並且可能讓真的受損害人(例如大量食用者)因他的理論造成無法獲得法律上的賠償

根本就是刻意混淆食品科學,醫學,法律上各自的專業和價值判斷

他所謂的科學根本不是他的專業話語

你覺得食品科學家的專業可以做出多少人分食所以危害不大的理論嗎

這些言論才是完全反科學的

理盲又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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