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孫為領18趴 老父變活死人


紙花人 wrote:
如果他的子女沒有不錯的收入,而他也沒有退休軍公教的優惠存款,那他會更好嗎?

還是他的子女就會說:拔掉呼吸器? 這樣就是尊重生命嗎?(恕刪)


多年前,我鄰居老媽媽接回家照顧,有顧請一個外勞,老媽媽要靠氧氣維持生命,有氣切.

老媽媽能說話,會亂抓東西,所以常常把鼻胃管或氧氣罩拔掉,外勞不知如何處理會哭泣!

鄰居只好把他媽媽綁起來,她媽媽常常生氣罵他(鄰居),把她(媽媽)當狗養!

鄰居的媽媽這樣約活了三年,鄰居不是獨子,也不是長子,長子因病在身,無法照顧老媽媽.

有很多情況下尊重生命不是單單一個人能決定的事! 鄰居說,三年花掉一間房子!





已經氣切長期的病人,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

國家會負擔大部分的醫療費用

還有,老人如果沒事先立遺囑自願放棄急救的申明

那就要老人所有直系親屬以及配偶簽字同意

醫生才可以拔管

所以這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chanmingtao wrote:
還有,老人如果沒事先立遺囑自願放棄急救的申明

那就要老人所有直系親屬以及配偶簽字同意

醫生才可以拔管
(恕刪)


謝謝,又長知識了. (老人如果沒事先立遺囑自願放棄急救的申明)

鄰居是孝子,那段期間常聽到救護車聲音.

每天漲停板 wrote:
還是把18%給廢了吧...(恕刪)


這是安寧照料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十八啪的問題

子孫是不想被親戚說成是不孝子或殺死自己父母的兇手

所以才這樣讓自家長輩受苦的

問題在於社會觀念

十八趴與此事無關

記者OS:我不過是隨便寫寫搏點版面,你們咋就信了呢?
imhung wrote:記者OS:我不過是隨便寫寫搏點版面,你們...(恕刪)


你有機會去醫院看看就知道了。
chanmingtao wrote:
那就要老人所有直系親屬以及配偶簽字同意

醫生才可以拔管
,...(恕刪)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去年已通過修正案,目前只要 "一位" 家屬同意,兩位醫師認定没有治癒可能後,同意拔管即可拔除,讓末期病患有尊嚴得走。

新聞: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31490

條例全文,第七條有明確的流程:
http://www.tho.org.tw/xms/toc/list.php?courseID=14


=============
基本上我會建議、没有面臨過這種問題的網友,有機會的話去各地區呼吸照護中心,看看那些没有意識,單靠維生設備維持表面 "生命跡象" 的活死人,多跟照護人員聊聊,自己願不願意變成那樣?躺個好幾年。也可以體會什麼叫久病無孝子的現實。
反正是合法賺錢
外人不需眼紅
有機會也可以去弄壹個
每天漲停板 wrote:
把過去的醜事挖出來....(恕刪)


難怪你抓狂了

踩到你的痛腳真是失禮
這樓發言的人大概只有我領18%

三年前我到台銀辦續約時(要臨櫃親辦)

有簽了一份文件,沒簽的話是不能續約的,要轉存一般訂存

那個文件的內容就是

同意國家依據需要得調整存款金額與利息

法律早就過了,沒人敢開第一槍

藍的怕丟掉選票,綠的怕選舉少了話題

政治人物各有算計,老百姓自己眼睛張大看仔細!不要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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