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有沒有用太陽花去抬轎?
又有沒有恩客是慕花而來?


其實,她本人用來賣淫的那個LINE帳號,有她大剌剌自拍照片、姓+名;
若說沒有仗著自己在那個團體的知名度,來賣淫....也不可能。
killy_chu wrote:
看起來好像是因為太陽花女神的身份爆紅之後,
才開始從事這個日系風格的行業吧

對話那麼熟練,我不信才剛開始執業
還知道酒店小姐的價碼咧~
那個line主人與玉珍姐和女王可能都犯了妨害風化罪

會有事嗎?


shukae wrote:
對話那麼熟練,我不信才剛開始執業 ^++^^++^^++^
還知道酒店小姐的價碼咧~...(恕刪)

酒店小姐的價碼不是框出後,應該3000嗎??怎會是3萬?
我比較LOW,只知道制服酒店~~~
一個女生國中畢業,要養小孩不容易。雖然她因太陽花爆紅,但只是因為她比較漂亮而被注意,也不是她自己想紅。無論諸位是否反對太陽花,我倒覺得放過這個女生吧。無論她是用什麼方式謀生,不要是偷拐搶騙,刻意傷人,就無需讓她一再承受過多的壓力。這是我們做人的厚道之處。
tjptw wrote:
一個女生國中畢業,要養小孩不容易。雖然她因太陽花爆紅,但只是因為她比較漂亮而被注意,也不是她自己想紅。無論諸位是否反對太陽花,我倒覺得放過這個女生吧。無論她是用什麼方式謀生,不要是偷拐搶騙,刻意傷人,就無需讓她一再承受過多的壓力。這是我們做人的厚道之處。...(恕刪)


他不是留學的嗎? 記得是加州大學,
平時生活也過的很好,穿名牌,出國,出入高級場所。
最後,是她去告週刊。。。

其實說到底,最初她承認在賣,週刊也沒辦法繼續炒作。她偏不肯,反而網上說因為她支持學運遭到國民黨追殺。。。老實說,我一點都不可憐她也! 倒是可憐她小孩。

tjptw wrote:
一個女生國中畢業,...(恕刪)

她生活如果真的很困頓, 有個很重要原因喲: 她是要過很高級的生活的. 吃都吃不飽了, 去賣身, 人家只有同情. 因為拿包一定拿幾萬的, 洗頭一定要洗幾千的這樣去做雞, 這可是另外一回事.
不管他是否留學,不管他是否賣身,不管他是否想拿好包或過好生活,那都是私領域,無礙你我權益。或許他的價值觀有所偏差,但他的物質慾望並不比你我要求更多。想拿好包的女生大有人在。但我要評論的是,她非演藝人員政治人物,私領域被公開已是情何以堪,而在滿足偷窺慾望之後,仍追殺不已冷血旁觀冷嘲熱諷的婉君,我倒認為這種心態也是一種可受評議的變態想法,並不比一個在賣的高尚多少,反之,我覺得更低級的比比皆是。
tjptw wrote:
賣淫是違反社會秩序防治法,哪裡是刑法?兩個都搞不清楚!
1. 她是"涉嫌違反"社違法,該法是行政法而不是刑法,且不處罰未遂犯與預備犯,她沒被當場查獲,當然沒有犯法的問題。
她沒犯法我可沒幫她開脫什麼


請問你是故意漏掉法律上的資訊,還是只看你自己想看的? 那麼有人打你臉,也不是沒道理。
賣淫基本上已經構成違反下列兩法:

1.社維法第二章 妨害善良風俗
2.刑法第十六章之一 妨礙性自主、妨礙風化

現在有影片、對話紀錄證據,有腦袋思考的人都不會認為那是賣酒,而是非法的賣淫。
沒犯法嗎? 實在無須狡辯。
眾人在01對於犯罪行為前因後果的討論,跟你說的「變態想法」,實在差太遠。


tjptw wrote:
像你這樣自其短的人,可也未必道德高尚到哪裡

自鋪其短? 你是在鋪水泥地嗎? 至少你打字也別打錯別字,否則光這點你也就輸了。






Lucy_Hong wrote:
tjptw wrot...(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清楚刑法有關妨害風化罪的內容後再來說嘴(使人賣淫者有妨害風化罪,賣淫者無)?不要只看標題就興奮地來討打臉,我要睡了不想講太多,你去看清楚再回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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