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不賢需自省 wrote:
政府的確應該要好好想想 單身的人要做重大手術時假如沒親屬的配套措施~這部分的確是得嚴肅討論 這區塊是不分男女的...(恕刪)
簽署 手術/麻醉同意書 根本就是拿來當擋箭牌的議題
首先,本來手術/麻醉同意書 原則上當然是病人本人簽,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簽
所以只有病人本人無法表示意見(昏迷)的情況下,才會由其他人代為簽名
...
其實就算是有家屬,要是家屬到達醫院需要三四個小時以上....或家屬失聯
這個已經不是 有沒有家屬的問題了
....事實上,就算是單身,總還是會有父母兄弟姊妹,這個也是親屬啊
只能說
好刺激的髮夾彎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