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68102020 wrote:
2011年 日本海嘯那年

2月28~29日 共2天

張同學獨自攀登 台灣百岳:白姑大山

後來發生迷路山難..(恕刪)


2011年不是閏年
2月不會有29日喔!!
之前國防部駕駛兵撞癱人
判國賠1000多萬
請問他是公務員嗎?
車子是國防部是沒錯
一樣全民買單

機關可以上訴抗告不買單

e86881739 wrote:
之前國防部駕駛兵撞癱人
判國賠1000多萬
請問他是公務員嗎?
車子是國防部是沒錯
一樣全民買單
機關可以上訴抗告不買單


因黃姓駕駛兵具公務員身分,且當時正執行公務,陳女向所屬機關的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提出國家賠償的請求。
^^A 請多多指教~
danielsu wrote:
老闆要員工做不是員...(恕刪)


你下去做了就代表你要負責, 要不然肩膀要夠硬撐住不要被凹去做,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因為你身在台灣,

就像樓上講的駕駛兵撞到人, 國防部就要賠,
以後登山要買保險了我看,不然救人的花費,救不到人的賠償,都要納稅人來出,不合理...
skyprayer wrote: 山搜的任務複雜度已經超過一般消防員能...(恕刪)


這是個好方法!!!

蘋果即時新聞
投縣駁搜救不力指控 擬對一人登山開罰

2015年05月28日18:06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獨自登山迷路,法官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害命敗訴,須賠償266餘萬元,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天於議會總質詢後,為南投消防弟兄抱屈:「搜救51天卻要賠償,很冤枉、沒道理。」林明溱強調一定會上訴,將研擬《登山自治條例》,對違規獨自登山者開罰,甚至不排除向其索取搜救費用。

林明溱說,今年2月,19歲陳姓男子與朋友一時興起前往水漾森林登山,陳男因脫隊迷路受困,南投警消動員148人次上山搜尋,一個人違規登山,害一群人跟著無法吃年夜飯,合理嗎?未來將嚴格控管登山者,避免颱風季山難頻傳讓警消疲於奔命。

林明溱表示,他將邀集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登山專家等,研擬登山健行的遊戲規則,制定《登山自治條例》,例如至少3人以上組隊才能登山,強制山友須租用衛星電話,對於違規者除重罰外,也不排除向其索取搜救費用。(楊靜茹/南投報導)

jhu88 wrote:
蘋果即時新聞投縣駁.

林明溱表示,他將邀集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登山專家等,研擬登山健行的遊戲規則,制定《登山自治條例》,例如至少3人以上組隊才能登山,強制山友須租用衛星電話,對於違規者除重罰外,也不排除向其索取搜救費用。.(恕刪)



有一定危險性的又不守規矩,出事就是使用者付費

還有,雖是團體登山,但是中途常常各走各的,名為團隊實為個體,有人脫隊都不知道,這也要擬定相關規定
人命的價值在這棟樓一顯無疑
台灣仍是開發中國家
是嗎?
我覺得有點接近未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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