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5810 wrote:
都是政府機關高等行...(恕刪)


行政和司法是不同的權力機關

司法從不需要也不會留面子給行政

因此,司法不說課綱違法,就只有一種原因

那就是課綱合法

豆子小珍珠 wrote:
戰力太弱,就別怪別人當眾打臉嘛

其實我蠻想問他 你的臉會不會痛啊

jeff5810 wrote:

扯東扯西
到現在還是扯不出課綱違法的證據

這種胡說八道毫無根據的認知沒有受尊重的必要
因為你從來就沒尊重過他人的認知
你只在意你的個人目的
和大家比玩文字遊戲的能力
我真的是很弱
哈哈!
jeff5810 wrote:
和......我真的是很弱(恕刪)
既然有此自我認知,證明是會自我檢討的,何必在此強辯自曝其短.

jeff5810 wrote:
和大家比玩文字遊戲...(恕刪)


弱弱的問你,10萬元領到沒?

弱弱的問你,10萬元領到沒?

弱弱的問你,10萬元領到沒?

很重要要問三次
真的是有人把01當PTT,連公認的自由唬爛報都po出來,接著被一堆人打臉後,還自鳴得意,一路看下來害我一直笑


01很危險不是這麼好呼攏的,趕快回你PTT去吧
唉!台獨就台獨,搞啥反課綱呀!早就被看破手腳囉!

peterboulong wrote:
你要貼也貼這個比較...(恕刪)

這是行政訴訟法的課予義務訴訟,
命被告機關作成(特定)行政處分。
不是法院判決敗訴的就是違法(本案甚至還沒確定),
尤其在行政訴訟領域。
難道都沒有律師在讀行政訴訟法嗎?
為避免被說斷章取義~我發現不只299頁有不公佈審查委員名單~305頁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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