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o231 wrote:
今天親眼在好市多看...(恕刪)
喝不完、吃不完的東西拿回店家退貨。這符合店家的規定,但是媽媽說享受人家辛苦工作的成果卻貪小便宜不想付錢,這是一個很不要臉的行為,不要學。
媽媽還說連一罐牛奶、一顆蘋果都想要貪小便宜,養成習慣之後,長大出社會看到公司的文具、衛生紙也會想貪小便宜拿回家用。這樣會被人看不起。
至於有人用店家退貨的方式惡搞林鳳營的牛奶,想說可以滅頂。媽媽說這些人很好笑,頂新一年營業額是5000億台幣,味全一年營業額不到300億台幣。不要相信什麼"味全不倒頂新不會好"的傻話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