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很久沒能把一個討論串從頭看到完。這讓我想起一件事。以前就有人說,愛心是一個很專業的事。不應任人在路邊乞討,透過煤體,現在則是透過網路。因為會造成有人得到太多善款,壓縮到其他需要的人,造成浪費。另一方面,則會像這個故事。感覺是利用愛心。而不是真的需要幫助。以前有個新聞,有個小弟弟得了先天性疾病,需大筆錢到國外開刀。經煤體一報,收到大筆善款。開心赴國外就醫。其他有同樣疾病的人,因不會利用煤體。只能在台灣等死。而且當慈善團體發覺善款多到他們用不到這麼多。撥一部分給其他病友。還被他家人痛罵善款被挪用。造成慈善團體蒙受不白之冤。所以,政府應立法,要做善事。應只能給指定機構,團體。那些機構,團體,定時公佈善款使用方式。供大家檢視。一律禁止,沿街乞討。上網哭窮。有需求,請洽以上機構,團體。尋求幫忙。
光看到第二點我就想噴了"這段時間 也是接近期未考的時間她們姐弟 除了白天要上課 還得利用課餘時間來賺取生活費"欸~高雄在地人都知道他們讀的是PR多少學校吧也有同學出來說他們在學校是什麼德行,說讀書????????姐姐那間學校那個科PR17底標欸...唉算了,不曉得跟立X有沒有得比每天一下課看到立X跟旁邊雄工的素質差好多阿...說姐姐要考大學了,以她那種學校,再加上福報都用完了,看她能考到哪去
我是有把這兩天關於布丁事件從教授到炫富都爬了文,然而感想是:一點也不值得同情。首先,三姐弟產品質量很低。再來,他們已不能算是低收入戶了。所以有什麼好同情的,就跟真正出社會做生意的商人一樣,要賺民眾的錢,就要有那本事,沒本事只好哭窮,問題是他們又不是真的窮!有些東西我們花錢買的不是商品本身的價值,而是商品背後的意義。比如喜憨兒餅乾,會買不是因為喜憨兒窮苦買不起欸鳳吃不起高級餐廳,而是肯定這樣天生有著缺陷的人可以靠自己自食其力,而且還做不差的時候,買他們的東西就是一種鼓勵,其意義大於商品本身。反過來看這三個人,他們的布丁沒什麼厲害之處,人也好手好腳,家境貌似也ok了,這時候在去買他們的東西有意義嗎?除非真有人喜歡吃他們的布丁。關於網路霸凌這件事,有一句話說得很好:你不作死就不會死。如果發生教授退貨事件之後,他們乖乖退款繼續默默的賣布丁,我想就算家境被起底了也不至於反彈這麼大...然而他們的表現卻是仗著自己是"弱勢"而咄咄逼人,完全失去商家該有的職業道德,直接就在網路發文抨擊並沒有錯誤的教授,想藉此獲得更多同情和生意,一點也不在乎教授的聲譽。當然民眾也不是任你操弄的笨蛋,你想玩人除非你站得住腳,否則就等著被人玩死!要不就別捲入這場戰爭。
mtsui wrote:如果連勝文說他很窮,沒錢買棉被,上網向網友要,你怎麼看?(恕刪) 我當然會給他這麼可憐沒棉被蓋我又不是沒有愛心的壞人,只要勝文給我相同棉被體積的千元鈔票我立刻把我家最好棉被送過去.還有,布丁三姐弟都有人愛心援助為什麼過的比他們差的我都沒有,難道是姊姊嗎?難道漂亮就有人送愛心嗎?她我可以
chang4432 wrote:我不認識她們姐弟 ...(恕刪) 老實說~個人很懷疑樓主就是事件剛開始時的那個志工~一整個提油救火來著~========= ========= =========回到事件本身~基本上在這件事情的討論上,早已經偏離了它原始的發生原因~中原大學教授訂購布丁事件,整的來講就是布丁三姊弟的錯 -- 不論是一開始時候的晚寄,或者是後續的嗆聲,乃至於更後來的訴諸媒體討拍拍~然而就如同往常的慣例一樣~只要發生了啥事情,起底接公審就是接下來幾乎篤定會發生的事情~然後口水噴到最後的結果就是失焦,就這樣~至於濫用愛心...換個角度來想,講句不中聽的話:台灣這個社會向來不缺的就是好心做壞事還自己感覺良好的人~然後一樣不缺的就是非常會利用機會妥善使用 "弱勢暴力" 的人~
chang4432 wrote:看倌呀..她們才十幾歲呀...又不是做奸犯科..只是自食其力 如果她們是半工半讀的話我想應該沒人會在意她如何享受人生但誠如阿嬤所說的會買他們家的產品是因為買方的愛心,而並非產品本身利用愛心來行銷沒有不對,但就要懂得扮演好自己的腳色今天如此高調的炫富,只是把自己的招牌給砸了而已做生意要有誠信,也要懂得認賠既然接了這單,就算自已坐火車來也要送到就算做不到,事先報備,也讓對方有心理準備吧而不是事後才說對方沒愛心弱弱地問一下,她那布丁一盒是多少錢?chang4432 wrote:十幾歲時候的你...你又在做什麼? 我16歲就在工廠打工做黑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