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櫃姐爆把艦艇當砲房 海巡隊員自殺身亡


iou2013 wrote:
人自殺就叫做以死謝...(恕刪)


都認為有罪,才會用[以死謝罪]來形容

法院都還沒判,遺書也喊冤~~~~~!



//人自殺就叫做以死謝罪?? 這是什麼邏輯阿?
//報應??

人與我無關,我針對事~
人要勇氣,要人面對所有壓力,人生有多少人順暢
用自殺不能解決事情..

遇到事,你難道都不會反駁,你就這樣被欺負,你就完全沒證據??
自殺..表示你什麼沒有,你默認了.不然你怎麼用激烈的方式

現在的人,對錯是非..
如果你帶個兵,帶個部署,帶個學生..
你念個二句,他就死給你看
然後他們家屬就說某某人害死他那還得了

什麼要~不爽..起來對質,證據拿出來..這樣人家才看得起來
不是人死了,就一定說好話,不是人死了,黑的都變白

我是對事不對人,一堆自殺的人,我沒必要說好話
我只對那些還沒死的人,不要對自己生命開玩笑
//法院都還沒判,遺書也喊冤

法院,長官,記者,與論..都沒判他死刑
是他自己判自己死刑

Rodis Remix wrote:
人有多種性格有的遇...(恕刪)


佩服你的分析
有夠精闢
感覺你好像人就在現場一樣

Pan.tc328 wrote:
//人自殺就叫做以...(恕刪)



你的觀點很正向我認同,只是非全部的人都跟你一樣有正向的思考.

我不懂人生大道理,就這篇報導的結果而言,我個人認為記者是幫凶,是間接殺人.

而該往生者是被加工自殺的.
 記者要付什麼罪??
我看的標題就是海巡人員帶..
其他細部內容不知

這小到不行的小事
頂多不幹海巡人員
頂多被判幾個月有期徒刑
頂多
這位海巡弟兄的私事,那是他們家的事
今天你沒帶到艦艇,後面私事..沒人管你
..

新聞報導一件事,長官只針對他要連帶的責任..
這點小事,鬧到自殺
然後要記者,要長官,看報導..去付什麼,殺人罪
連講個中立話的人..
什麼會報應,出去被車撞
..

這莫名其妙

Pan.tc328 wrote:
//法院都還沒判,...(恕刪)


海巡隊員自殺身亡,怎說成[以死謝罪]

謝啥罪?

要不要把你文改一下?
beviswu wrote:
怎麼會是告媒體記者?
媒體報導的是媒體捏造出來的嗎? 不是啊
幾月幾日上船做愛是女方跟媒體講的
男方覺得冤枉 應該是告女方而不是媒體啊!
難道以後這種事情都要等法院判決定讞媒體才可以報導嗎?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標題:【獨】海巡艦淪「砲艇」 女控隊員帶上船嘿咻
內文:經查證後許姓隊員確實是未經報備帶友人上船,但他說只是帶對方登艦參觀,否認與對方在船艦上發生性關係

男方否認在船上發生性關係女方說有在船上發生性關係
媒體斗大標題寫著:海巡艦淪砲艇

你覺得男方不該告媒體???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Pan.tc328 wrote:
法院,長官,記者,與論..都沒判他死刑
是沒有判他死刑,只是把他的大頭照放在報紙、網路上,底下寫著:【獨】海巡艦淪「砲艇」 女控隊員帶上船嘿咻。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為什麼我們要允許媒體製造這麼多問題!!!!!!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以前當海巡查緝員,抓槍, 抓毒,抓阿六,遊走在黑白二道
抹黑,造謠..
同事,長官內鬥..
多少同事,朋友..被檢察官約談
每一件事都比這大,比這複雜

不要說海巡,台灣每個官員..
你只要出小事,你就被處理掉

不是有某個財政部高官被什麼女部署..
人家也不會用這麼強烈的手段

當警官..對這種事特別敏感才對
海巡,國防部,每天也在政令宣導
阿帕契的事件大家都知道
他還做了這種不應該犯的錯
...
犯錯就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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