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拉貝貝 wrote:戀童癖是性癖好不是性傾向 我也認為同性戀是性癖好呢您認為呢??由誰來定義??連婚姻是人權這種話,挺同者都講得出口你會有這種分類定義法我就一點都不意外了再強調一次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咦,怎麼講了三次??人權要符合所有人的需求至於制度,維護社會運轉正常才是它的真正功能.同性戀者自己要怎麼玩我一點都不在乎但是請不要企圖影響社會的正常運作.
安卓拉貝貝 wrote:可能便是因為在支持立專法的民眾中有人支持的目的是像別棟討論串的發言一樣主張不能讓同性配偶享有和異性配偶同等的權益 所以問題是在人,並非是手段如果這些人的意見被採納那麼即使是修民法,一樣會有歧視的條款舉例:尤立委的新增 971-1條 內容中有1063條以異性配偶為限這條就是在處理兩者的不同, 如果最後有人提出收養條款1079-1也在排除以外那請問修民法在支持者眼中就不是歧視了嗎?因此重點不在於特別法與民法之爭而是在未來的差異描述部分的內容為何?
安卓拉貝貝 wrote:教育的目的不是為了鼓勵是為了讓我們了解自己了解別人 如果是教導尊重同志 我可以認同,問題是現在性平會在做的,就是在鼓勵,鼓勵,鼓勵,性向是可以游移的,可以愛同性,可以愛異性,這是什麼鬼?超過尊重的範圍了吧,"青春水樣"這影片,更教導學生探索性高潮 敏感帶 還兩個女生互相探索喔這樣的教育政策 家長能放心嗎?我一直認為性平會的問題很大...問題是 現在有誰敢監督性平會??
同志講的好像台灣過去沒有健康的性教育自己濫交怕別人發現就教別人也濫交自己性向特殊怕別人發現又趕快弄不知道哪裡來的鬼教材向下扎根,讓大家一起變彎大家都彎了就不會發現裡面有一根不正的接著美其名叫做"了解自己""尊重自己"好像當同志有多光輝多驕傲這麼光輝驕傲還怕別人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