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判例:政府片面改變公務員退休年金違憲


MyH0ME wrote:
你說的這句話正是揭...(恕刪)
如果有家公司, 老子當家的時候, 財務方面不太精明, 成本經常亂估, 以至於某些訂單虧本在做.
這該怪客戶貪心害公司虧損? 兒子接手之後發現成本低估, 可以單方毀約要求重訂價格?
並且說那是老爸的錯, 我沒有理由承擔, 我得照顧股東利益. 如果你客戶不同意改約, 就是故意佔我便宜, 太貪婪?


看這一段, 我突然想到一人...

























柯P
MyH0ME wrote:
如果有家公司, 老子當家的時候...(恕刪)


國家政策和民間公司不一樣
現在健保國保利率還不是一直調
建議既得利益者算好繳多少錢,各年度的利率是多少!
算一算你們退休金有沒有少拿這樣才能告國家阿!

sandman_ou wrote:
相同國內私校退撫基金,沒有政府的髒手
績效是四大基金的三倍
也沒破產的問題


私校退撫基金在這次的年金改革比較少被人提到
可能是因為其規模較小,大概只有百億左右
剛剛找了一下,並未找到其報酬率的數據
只找到,101年的精算報告,報告中page2有提到
原私校退撫基金,整體資金資產將於12年內不足以支應
另外規模百億的資產與規模6千億的規模,兩者的操作難度還是有差異的
以目前的市場利率狀況, 想讓勞保或是退撫基金績效長期保持7%以上是極為困難的,
而7%卻是20年前的定存利率水準
因此,在現有環境下只是要求提高基金績效,並未能解決未來年金破產的困局

sandman_ou wrote:
本金,利息,違約金
你說的不會是清算基金而已
會變成清算中華民國


應該沒有違約金問題吧!!
我個人是覺得清算應該沒那麼嚴重, 目前基金資產就可以支應一大部分
其餘讓政府分年(如五年或十年)加計利息支付即可

過客4112 wrote:

應該沒有違約金問題吧!!
我個人是覺得清算應該沒那麼嚴重, 目前基金資產就可以支應一大部分
其餘讓政府分年(如五年或十年)加計利息支付即可
.


目前就是違約的部分...

當然
如果一個政府可強迫大家納保
卻反而不付款
要嘛少領,要嘛本金還你

請問政府可以這樣,沒有違約...
一般公司可不可以?

我們國家已經走到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地步了?




若是政府本不存誠信
其實不用清算...

直接充公就好...

sandman_ou wrote:
要嘛少領,要嘛本金還你
請問政府可以這樣,沒有違約...


我個人所謂的清算並非只還本金
而是還原當初建立基金時的預定利率
以複利方式加計此利率再還給人民
也就是說差別只在於不再以年金的方式支付
其餘條件與現有的相同

這種方式至少極大幅度的確保了信賴原則

過客4112 wrote:
我個人所謂的清算並...(恕刪)
我個人所謂的清算並非只還本金
而是還原當初建立基金時的預定利率
以複利方式加計此利率再還給人民
也就是說差別只在於不再以年金的方式支付
其餘條件與現有的相同


應該是要如此,
要不然契約隨隨便便撕毀,
天下大亂

過客4112 wrote:
我個人所謂的清算並...(恕刪)


除非在納保當時有規定退費退保條文
不然都是違法違約...


同理,政府基金賺錢時,有沒有多發退休金?
賠錢時卻叫你少領?
叫你退保它不玩了?


更別提是強制你納保的

這玩法也太黑暗了




唯一解,就是破產清算
不是基金清算

國家擔保最後付款責任,這是入法的
法必須有其效力
要清算的,是中華民國...

也許,無利可圖,政治會清明一點
不會有一堆政客拼選舉吧
喫台灣米喝台灣水的正港台灣人 wrote:
不用惡意淘空
加州橘郡窮到要賣機場
我妹是加州公務員
她就放過無薪假
美國各州法律都不大一樣
每州的判例都不同
美國的老師寒暑假都沒薪水
美國可是走資本主義
沒有什麼美國政府會善待公務員這回事
如果拿美國的案例來說嘴
不是好的說帖
換個國家吧⋯⋯



您提到
美國的老師寒暑假

以下告訴您
一些您不了解的事
-------------------------
1.
美國各洲教師,是領年薪計算
寒暑假是連校內行政人員都不上班
故將年薪平均分配至
扣除寒暑假的九個月中發放。
您說的寒暑假都沒薪水
與事實不符。

2.
美國各州公校教師
權利義務與一般人無異
故教師可兼職
並未如台灣的教師
被限制不可兼職
且有教師法
甚至
公務員服務法
之行為限制
台美教師權利與義務不同

3.
美國公校教師
由於學歷要求不低,但薪資水準普通
故流動率普遍來說高於一般私人企業
所以公校的教育品質非常糟糕

---------------------------------------
說明完畢
但是,以上都不是重點
版主找出美國的案例
重點是

美國畢竟是法治國家
即使雇主是政府
都不能片面逕行修改在職與退休給與
若大家希望台灣是法治國
則年金改革就必須以合法為最重要的前提

至於台灣是法治國家嗎?
目前看來
主政的執政黨------不太像
網路上的討論串----太不像
不過半年內,大家就會知道了



Jonathan Chen wrote:
您提到美國的老師寒...(恕刪)


你講了一堆,請問你同不同意台灣也比照芝加哥加稅呢?(為了軍公教退休金)

Lightwave18 wrote:
你講了一堆,請問你...(恕刪)


先把政府的髒手搞定吧...
如果都是官商勾結,蚊子館....

加再多稅,我們都領不到...



何況,我們國家不是稅太多?
不然怎麼一直在替富豪減稅?
滿街的排隊名攤都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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