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聽聽大家對林奕含談話內容及她所要表達的看法.

我實在不太能理解,女方沒有拒絕,所以不構成強姦,是誘姦?

那我跟女網友上床之後,他一個月後反悔說我誘姦他,這樣合理?

女業務想靠生體換取業績,這樣也算誘姦?

法律上明訂,雙方達法定年齡,都同意既不構成犯罪

滿16歲已達可以性交的年齡了

討論道德能幹嘛? 能當飯吃?

實在一點,會玩走在法律邊緣的才是高手

不是一個女作家輕生,就一直把責任推給男方吧

也沒證據,好啦,人死最大

sniper1st wrote:
所以研究生就可以被教授玩到外翻都沒關係囉

如果是指導教授,操控研究生能否得到學位,反而是利用權勢。。。

其實補習班老師沒有什麼權勢,無關學生的分數、畢業與升學。

學生不喜歡可以換班,甚至換補習班。

mchotdog7412 wrote:
我實在不太能理解,女方沒有拒絕,所以不構成強姦,是誘姦?

那我跟女網友上床之後,他一個月後反悔說我誘姦他,這樣合理?
...(恕刪)

+1

現在網路、新聞整天在說 <誘姦>,似乎只是 <欺騙感情> 的擴大解釋


陳星當初也爽夠了
今天這點委屈就吞了吧
不然寫本書替自己平反
書名就叫補教老師的極樂書房如何
mchotdog7412 wrote:
不是一個女作家輕生,就一直把責任推給男方吧


我認為一個五十幾歲的已婚老師,上了16歲的女學生,
不管是合意的,引誘的,還是先性侵後愛上,
這老師都要負百分之99.999的責任...

Audrey103 wrote:
我認為一個五十幾歲...(恕刪)



那李坤城的爺孫戀,他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嗎?

為啥好像出錯都把事推給男方,明明現在一再強調男女平等

但社會的刻板印象就是男生要負責,沒有錯要付甚麼責任?

有沒有錯是用法律來定的,不是網友心中的道德標準。

有沒有想過,萬一今天是那位女作家穿的很暴露,要老師上他,有沒有可能?

希望給老師有豔遇,之後都幫他修改作文,以致學業上有好成績

當然我上面說的都是腦補,畢竟死無對證,沒證據

搞不懂沒證據出來之前,一堆人都是當網路法官耶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學生憤恨不滿充滿惡意

因此要以生命來報復

雖然本案應該不會是這種可能,但法律就是要保障各種可能(恕刪)



我也在思考這個觀點

先不論有沒有強暴,也不論滿16碎了沒



會不會有一種可能,林其實當初真的愛上了陳

但因為對方已婚身分讓自己感到絕望

加上陳對林也只是玩玩 (只是想要她的肉體而已)

所以林就很痛苦地在這段感情裡面,最後也罹患了憂鬱症



"既然得不到你,我就把給你毀掉!!!"

所以林決定充滿仇恨的寫了這本小說,其實裡面強姦情節也只是編出來的

最後以自殺來讓這本小說的真實性更添加了幾分

目的就是要為了讓這個負心漢嘗到苦頭

讓這個負心漢知道誰叫你當初辜負了我






會不會有可能是這個情形

Audrey103 wrote:
已經二十幾歲了 懂得抉擇了,
就算她跟百歲人瑞交往 別人也沒有置喙的餘地.....

可是瑞凡,依我國法律...
16歲和二十幾歲是一樣的,和60歲也是一樣的

阿卓 wrote:
https://www...(恕刪)


我是個粗人, 我看不完全懂,

現實生活, 我看到一些人
對於顯然不好的事, 加了其它條件去讓自己去勉強接受(詭辯)
等到發現那些條件根本不存在(受騙), 無法再騙自己, 就無法原諒自己

不知是否如此?

mchotdog7412 wrote:
我實在不太能理解,...(恕刪)

林奕含的一些影片說法
以及當時巳過了16歲
法律上是很難給陳星定罪
只能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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